自我的誕生:幫你建立強大真實的自己
01︱你為什麼需要有「自我」
我想先向你說明一點:雖然這本書借用了兒童心理發展理論,並取名為「自我的誕生」,但它主要是寫給成年人看的。
你可能會有點納悶,哪個成年人沒自我呢?畢竟我們整天都把「我」掛在嘴邊。但我想告訴你,不斷地說「我」這個字,有了「我」的意識,並不等於形成了抽象意義上的自我。
抽象意義上的自我
我從事心理諮商工作這麼多年來,做過幾百場講座,而邀請過我的機構總數遠遠超過這個數字。這些講座的內容常常都是我講自己擅長的主題,但大多數時候,邀請方最希望我講的都是壓力和情緒管理方面的內容。
我想,壓力和情緒問題可能是困擾人類最多的心理問題,太多人都深有體會。不過,想必你也觀察到了,不同的人應對壓力和情緒的能力是不同的。有的人應對能力很強,有的人則很容易崩潰,常常陷入情緒的泥淖不能自拔。而且,人們在這方面的表現有一貫性。
那你有沒有想過,這種差別是怎麼形成的?有什麼原因嗎?其實,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一個人有沒有形成抽象意義上的自我。
舉個例子,我有一位個案,她的工作類似於中盤商,工作內容是從乙方工廠採購產品,然後賣給甲方。這份工作帶給她很大的壓力,因為要同時處理甲方、乙方、自己公司和她自己這四方的利益,這太複雜了。在應對複雜關係時,她有一個招數,就是做一個「無我」的人。簡單來說,就是她很願意讓步,把別人的利益都放在第一位,公司也因此非常信任她。
在簡單的二元關係中,這個招數最容易起作用,因為犧牲自我可以讓事情變得容易很多。可是,在複雜的多元關係中,她很容易陷入束手無策的境地。例如,公司的上級要她狠狠壓低乙方產品的價格,她立即就會感到巨大的壓力,因為在面對乙方時,她同樣容易放棄自我,做出讓步。
不僅如此,她的「無我」風格其實還暗藏著一種心理:我已經這麼無私了,你們要認帳;如果你們還不知好歹,我就會非常憤怒。
在情緒管理中,憤怒是一種關鍵性的情緒。容易過分表達憤怒的人,會顯得很有戾氣。但是,如果太難表達憤怒,人就會轉過來擠壓自己,容易變得無助,還會因為自己表現得這麼虛弱而產生強烈的羞恥感。這些感覺,在這位個案身上都有。多數時候,她表現出來的是讓步,然後再自己消化由此帶來的虛弱、無助和羞恥感。偶爾也會失控,表現出強烈的憤怒,甚至是戾氣,然後生意就很難做下去了。總之,可以說她一直都是個直來直往的人,不會拐彎抹角,和她共事久了的人都知道這個特點。不過,在進行長時間的心理諮商後,她發現自己變了,變得有策略了。
比如,有一天,一個乙方公司的經理很憤怒地對她說某個生意不做了,除非他們大大提高收購價。但這位個案知道這是不可能的,因為價格提高到那種地步,自己公司和甲方公司都沒辦法通過。可是這個生意有它的價值,對她和公司來說都很重要。
以前碰到這種事,她只有兩種反應,要不討好,要不退回去,可是這次,她的反應變得不同了。她沒有立即陷入情緒中,而是先將自己想像成一個旁觀者,拉開一點距離去觀察這位經理。然後她立即明白了,這位經理只是很憤怒,但生意不可能不做。不過,她不能簡單地戳破這個事實,還得安撫這位經理的情緒。
於是,她對這位經理說:「您很憤怒,我聽到了,也感受到了,抱歉,那我們考慮一下,這個生意就不做了吧。」但轉過頭,她又讓甲方的經理繼續給乙方發提貨單。結果,這筆生意還是做成了。她覺得這是自己平生第一次如此「狡猾」。但實際上,她早就知道可以用各種策略去應對壓力,只是過去壓力一來,情緒就會被激發出來,然後內心被情緒占得滿滿的,也就沒有空間去思考這些策略了。而現在,情緒無法占滿她的內心,她有了更多空間,應對壓力時也變得靈活許多。
看到這裡,你肯定想問,這個空間是怎麼多出來的呢?其實是因為經過她的努力和長時間的心理諮商,她抽象意義上的自我已經初步形成了。
以前,她有的只是具體意義上的自我,而具體意義上的自我與她在事件中的具體意志緊緊地綁在一起,因此沒有多少空間。抽象意義上的自我則像一個容器,可以容納她在每一個具體事件中的意志,因此有了空間。
「我」與具體的意志
這雖然是我在諮商中遇到的一個案例,但我覺得它不是一個單獨的故事,而是代表了一種規律——抽象意義上的自我是否形成,會給壓力與情緒管理帶來極大的差異。
很多哲學家都認為,只有生死才是大事。存在主義哲學家、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卡繆就說過:「真正嚴肅的哲學問題只有一個,那就是自殺。」然而,生死其實無處不在——既存在肉體生命的生死,也存在心理層面的生死。例如,容易崩潰的人經常執著於具體的細節,這是因為他們圍繞這個細節,發出了自己的意志,然後這個意志就成了一份獨立的生命。意志實現,就意味著這份意志活了過來;意志失敗,就意味著它死了。
這引出了一個關鍵問題—在抽象意義上的自我形成之前,人必然會有這樣一種邏輯:「我」等同於「我」發出的任何一份具體的意志。人人都怕死,又把具體意志的生死感知為「我」的生死,如果一個人的心理處於這種水準,他自然就會執著於細節。可以說,這種水準的自我是具體意義上的自我,不是抽象意義上的自我。
相反,一個有抽象意義的自我的人會有另一種邏輯:每一份意志都只是「我」的一部分,而不是「我」自身。所以,任何一份具體意志的生死,就只是這份具體意志的生死,而不是「我」的生死。
內聚性自我
美國自體心理學創始人海因茨.科胡特提出過一個概念,叫「內聚性自我」,這是對抽象意義上的自我更準確的描繪。
科胡特說,內聚性自我的形成是心靈發展歷程中的一個里程碑事件,也是情緒承受能力的關鍵,因為情緒的驚濤駭浪只會讓內聚性自我晃動,但不會輕易使其瓦解。內聚性自我中有一種向心力,使人的心靈碎片可以被凝聚在一起,而這種向心力,建立在「我基本上是好的」這種感覺之上。
內聚性自我的內核是鮮活流動的生命力,它的外殼則像皮膚,與心靈的血肉自然連在一起,具有彈性和交互性。於是,當外界出現壓力時,形成了內聚性自我的人不僅不容易被壓垮,還能與外部世界進行充分的互動。
如果一個人的自我受到嚴重的攻擊,哪怕「皮膚」被撕裂,內核也遭受創傷,但只要有內聚力在,心靈碎片仍然可以重新組織在一起,這個人就可以獲得新生,甚至可以變得更成熟、更強大。
那麼,內聚性自我是如何形成的呢?簡單來說,一個人需要獲得一種感覺——真實地展現意志,並深信自己的意志基本上可以實現,這是一種抽象意義上的「我可以存活」的感覺。一旦這種感覺形成後,人就從一個個具體意志的生死中解脫了出來。
我們經常講「存在感」,這個詞有點玄妙,如果換成「我可以存活」,就好理解多了。當這種感覺產生後,人的焦慮就會減輕,就會變得自在起來。所以,一個人有沒有自我,絕不只是與壓力、情緒管理有關,它還有更具魅力的部分。
對此,「得到App」的專職作者賈行家老師有一個很有詩意的描述。他說在他的觀察中,那些有自我的人就像是一尊尊「小神」,他們不僅自在,還充滿尊嚴感和完整感。而這本書,除了會為你講清楚自我的誕生這件事,還會為你帶來一些副產品,就是讓你更好地管理壓力與情緒,變得更自在,更有尊嚴和完整感,宛如一尊「小神」。
當然,要做到這些是非常不容易的,但至少我們可以先完善自己的認知,對此進行初步的體驗。此外,如果你已經有很多關於自我的誕生與發展的體驗了,那麼我會幫助你更深化並系統性地認識這一點。
在本書,我會借用精神分析中孩子如何在與父母的三元關係中發展出自我的理論,其中涉及的案例大多是我在做心理諮商的過程中,所接觸到的臨床案例。當然,寫作本書的過程也是我個人的一次成長經歷,因為我至今仍然面臨著自我誕生與發展的議題,所以,讓我們一起來走完這段路吧。
02︱你要經歷哪些階段才能形成自我
本書的理論基礎包含兩部分:一部分是精神分析中的經典理論,包括精神分析學家瑪格麗特.馬勒的嬰幼兒心理發展階段論,以及精神分析的創建者佛洛伊德關於「伊底帕斯情結」的理論;另一部分是我的思考,我將其總結為自我誕生與發展的五階段理論。
馬勒的理論論述的是三歲前的孩子與母親的關係,而佛洛伊德所說的「伊底帕斯情結」講的是三歲之後孩子的發展,這個時候父親也深入參與到母子關係中,與母親、孩子共同構成了複雜的三元關係。下面,我們就來具體看一下這幾個理論究竟講了些什麼。
瑪格麗特.馬勒與嬰幼兒心理發展理論
馬勒認為,三歲前孩子的心理發展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正常自閉期(嬰兒出生到一個月)
只有這個階段的自閉是正常的,此後的自閉都是病態的。
在這個階段,嬰兒的肉體雖然已經出生,但心理上好像仍然活在一個封閉的蛋殼內,表現得對外部世界不感興趣。但是,這個階段絕對不能掉以輕心,不能因為孩子表現得貌似對外部世界不感興趣,就忽略對他的照顧。相反,母親與其他養育者需要為孩子提供良好的孵化環境,讓他可以從這個心理蛋殼內破殼而出,從自閉走向開放。
第二階段:正常共生期(兩個月到六個月左右)
與第一階段一樣,只有這個階段的共生是正常的,此後的共生都是病態共生。
例如,常有媽媽說:「我們家孩子十幾歲了,但我們關係非常要好,他什麼都會告訴我,對我完全沒有祕密。」這其實就是病態共生。對此,中國知名的精神分析學家曾奇峰說過:「沒有祕密,孩子就會長不大,就沒辦法走向獨立。」
父母與孩子的病態共生,一般是父母想和孩子共生在一起,並且大多是父母的意志侵占孩子的生命。對孩子來講,這是沒有必要的。可是六個月前的嬰兒不同,一方面,他們處於全能自戀中,覺得自己就是「神」;另一方面,他們又極度虛弱無助,吃喝拉撒睡玩等基本需求都有待媽媽滿足,所以他們必須和媽媽共生在一起。這是一種真實需求,所以這時的共生是正常共生。
在這個階段,嬰兒會覺得我就是媽媽,媽媽就是我,我和媽媽構成了一個共同體,身體和心理都是連在一起的,這被稱為母嬰共同體。
第三階段:分離與個體化期(六個月到三十六個月左右)
分離是指身體上的獨立,個體化是指心理上的獨立。在孩子實現了獨立之後,他的個體化自我也就隨之形成了。
在這個階段,孩子的能力越來越強,最終能基本獨立完成吃喝拉撒睡玩等活動,也能與媽媽分離,進而使母嬰共同體最終瓦解。這是一個漫長的過程,不是一蹴而就的。比如,當孩子學會了爬、翻身、坐等動作時,他的自戀會爆發出來,會想立即靠自己完成各種探索。但遇到挫敗後,他會再次陷入虛弱無助的狀態,重新對媽媽產生依賴。隨著能力不斷增長,孩子的自戀又會爆發,會不斷在獨立和依賴之間徘徊。馬勒把這個過程總結成了以下四個亞階段。
.亞階段一:分化與軀體意象期(大約四五個月到十個月)
這時,嬰兒開始把身體從母親身上掙脫下來,開始有獨立的訴求,越來越能體驗與母親的分離,但沒能力走遠,只能在母親腳邊玩;他們會開始檢查什麼是屬於母親的,什麼是不屬於母親的。
.亞階段二:實踐期(大約十個月到十五六個月)
這個階段的顯著特徵是嬰幼兒開始進行用四肢爬行的運動,運動知覺等機能得到發展,並且學會走路,而這使嬰幼兒越來越敢離開母親去冒險,練習承受分離焦慮,逐步發展成獨立個體。同時,他們仍然會尋求母親的存在,並不時加以確認,尋求「情感充電」。在這個時期,嬰幼兒的自戀達到頂峰。
.亞階段三:和解期(大約十五六個月到二十四個月)
在這一階段,幼兒的全能感再次受挫,產生獨立和依賴的矛盾:想要分離,又害怕失去;更能包容分離焦慮,但付出的代價是承受很多孤獨、脆弱和依賴。在這一階段,幼兒情緒的種類得到擴展,語言能力不斷提高,客體與規則開始內化。
.亞階段四:情感客體穩定與個體化期(二十四到三十六個月)
在這個過程中,幼兒逐步明確自己是誰。這一階段的主要任務是形成對母親的穩定的內在表象,能維持對母親及其他一切事物的穩定形象,可以將母親內化;當母親不在眼前時,可以保持一種穩定的內在母親的視覺。這個階段也表明幼兒綜合的認知功能逐漸清晰起來。在良好的養育下,孩子到了三歲就會形成個體化自我,同時,與孩子保持基本穩定關係,又為孩子提供了良好養育的媽媽,會被內化到孩子的內心,讓孩子心中住下一個愛的人。這是標誌性的時刻,個體化自我的形成意味著孩子有了「內在的我」,而心中住下一個愛的媽媽,意味著孩子有了「內在的你」。
人的心靈發展是非常有意思的,就像是要將外在的東西不斷內化。當內化完成後,人對外在事物的執著就會降低很多。例如,如果個體化沒完成,人們就會對「我」的意志有一種偏執性的堅持;可是一旦有了內在的「我」,「我」在內部心靈中得以存在了,人們對「我」在一個外部事物上是否存在就會變得沒那麼執著了。再比如,在重要關係中,有人能容忍分離,因為他們心中住著一個內在愛的人;有人則難以容忍分離,因為他們心中沒有住著「內在的你」,需要一個 「外在的你」在身邊。
佛洛伊德與「伊底帕斯情結」的理論
個體化自我和心中住下一個愛的人極為關鍵。有了這兩者,孩子的心靈才能進入佛洛伊德所說的「伊底帕斯情結」的議題。
「伊底帕斯情結」是三歲到六歲左右,也被稱為戀父戀母期。在這個時期,男孩會與父親「競爭」母親的愛,女孩則會與母親「競爭」父親的愛。可是這種競爭又不能太敵對,也不能澈底實現。要想順利度過這個時期,孩子需要完成對同性父母的認同,男孩認同父親,女孩認同母親,並把目標轉變成找一個像母親或者像父親這樣的異性戀人。
個體化自我是孩子展開競爭的基礎。如果沒有結實的自我,無論是男孩與父親競爭,還是女孩與母親競爭都太難了。孩子需要完成對同性父母的認同,而這種認同得以實現的基礎,就是心中住著一個愛的人。
在伊底帕斯情結下,孩子初步品嘗了競爭與合作,之後就要進入社會,到家庭以外去學習更有張力的競爭與合作,並建構自己的生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