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紋身的女孩:最終解密
序
二○○八年九月,《龍紋身的女孩》才剛在美國出版,那令人印象深刻的書名與封面設計似乎隨處可見,時時從書架、電影看板,以及網站與部落格那一篇篇興奮的分享文章向我召喚。我隱約感覺那是關於一個紋了身的女孩的成長故事,加上之前也聽說書中有許多直言不諱的性愛細節與暴力,因此毫無興趣。
後來有件事改變了我的想法。當時是二○一○年五月。《龍紋身的女孩》在暢銷排行榜上依然名列前茅,而且電子版本的銷售量開始超越紙本書,這已然證明它將成為有史以來最暢銷的電子書。在《紐約時報》暢銷書榜上,第二集《玩火的女孩》就緊追在後。第三集《直搗蜂窩的女孩》即將在美國上市,應該也會竄升到暢銷書榜首。
我的老友梅拉李.古曼從加州來到紐約遊訪,我與妻子茱莉約了她一起吃晚飯,再去看一齣百老匯秀。我從孩提時代就認識梅拉李,至今已五十年。她是我母親最好的朋友,自六、七○年代直到一九八三年母親過世前,她們都是讀書會的會友。母親是我所認識的人當中,最博學也是思想最高深的讀者之一,而那些年間她和梅拉李參加過的讀書會,通常也都針對當時最重要並極具知識挑戰性的書籍。
看完表演一塊兒喝東西時,梅拉李問我們有沒有看過《龍紋身的女孩》,讓我大吃一驚。由於該書以充滿性暴力與復仇馳名,這個問題著實令人始料未及。仍深受莉絲.莎蘭德迷惑的梅拉李對我們說,若是看了此書,將會遭遇一個她在文學界前所未見的女主角。她向我們保證絕對會有一次震撼的閱讀經驗。
梅拉李知道我寫過幾本暢銷書的「解謎」系列,為讀者導讀《達文西密碼》與其他許多近期的文化現象,便提到關於史迪格.拉森本身有許多未解的疑問,並建議我不妨再寫一本類似的書檢視拉森那引人入勝的世界。
我回家後,將《龍紋身的女孩》下載到Kindle閱讀器。四十八小時後,便看完《龍紋身》並開始讀剛剛出版的《直搗蜂窩的女孩》(沒錯,我第一輪並未照順序讀)。
過了幾天,我接下哈佛的一場演講而到了劍橋,便順道去哈佛合作社買拉森這一系列的書,以便搭配我下載的電子書一起看。一進合作社,我大吃一驚。這間堪稱全美最具知性的書局,將拉森的書大剌剌地分別擺在九個展示架上,占據了店內的每一區。茱莉已經預感到可能不久就要去斯德哥爾摩,便提議順便買幾本有關瑞典的書。
接下來幾週,我將「千禧」系列這三本書一讀再讀,還聽了有聲書。我逐漸了解拉森的架構與企圖心,他期望藉由一個規模宏大而複雜的劃時代故事,講述女人,尤其是年輕又脆弱的女人,普遍遭受到的暴力與虐待。
我不停想著莎蘭德,想著她何以能攫住讀者的注意力,而且似乎不只是進入我們的腦海或內心,而是深入血脈之中。我也開始意識到以莎蘭德為中心的全球現象是何等巨大,而那些閱讀四十多種語言版本、不分男女老少的讀者,又是如何被莎蘭德、被這些精采的故事,以及被拉森以「系列犯罪小說」的形式呼籲大家付諸行動的緊急號召所吸引。
我開始感覺到莎蘭德與二十一世紀讀者之間產生的共鳴,在文學史上只有極少數人物能與自己的時代有相同共鳴。在我看來,可以相提並論的大概就是二十世紀中葉《麥田捕手》的主人翁荷頓.考爾菲德,或是十九世紀末《頑童流浪記》的哈克.芬(Huck Finn)。至於麥可.布隆維斯特也是小說人物中的佼佼者。我想到福樓拜說過:「包法利夫人是我。」同時也領悟到,拉森還比這位偉大的法國小說家略勝一籌,因為拉森本身既是莎蘭德也是布隆維斯特。這兩人儘管有差異,卻分別代表作者雌雄兩面的陰與陽。
我無意中看見將在幾個月後贏得諾貝爾獎的馬里奧.巴爾加斯.尤薩所寫的一篇評論,將閱讀拉森的經驗比為年少時閱讀狄更斯、雨果與大仲馬的興奮感。尤薩不是唯一將拉森與狄更斯相提並論的名人:前《紐約時報書評》編輯查爾斯.麥格拉斯,形容已讀完拉森前兩本書的美國讀者等候《直搗蜂窩》出版的情形,便有如十九世紀美國民眾在碼頭邊排隊等候狄更斯的下一本書,也很像較近期的讀者排隊購買每一集《哈利波特》。
我發現批判力道十足的《紐約時報》論壇版專欄作家尼可拉斯.克里斯多夫,將拉森與「千禧三部曲」類比為史杜威夫人與其著作《湯姆叔叔的小屋》(又譯為《黑奴籲天錄》)。克里斯多夫說道,誠如《湯姆叔叔》喚醒世人的道德感、唾棄奴隸制度,或許拉森的三部曲也能喚醒世人的道德感而唾棄性販運。
儘管拉森想傳遞的「訊息」沉重,但我發現其懸疑程度對史蒂芬.金而言,也相當夠水準,這位地位至高無上的劇情大師說他的書教人「難以釋手(unputdownable)」。而拉森筆下的人物也令人難忘,讓《今日美國》的某位書評如此稱道:「再來還有莎蘭德,數位時代第一個真正的女主角。這個體重四十二公斤的邊緣人,憑著野貓的社會技能、維基解密的電腦知識和北歐女神的狂烈復仇心,一路披荊斬棘直入世人的心靈。」
我詳細擬出了拉森如何利用各種技巧、工具與類型來說故事:阿嘉莎.克莉絲蒂的「密室」推理……金融恐怖小說……警察辦案小說……雷蒙.錢德勒或達許.漢密特的黑色犯罪小說……約翰.勒.卡雷的國際間諜故事……法庭戲……陸德倫筆下的動作情節……莎拉.派瑞斯基小說中強悍的新式女主角……為了報導真相而孜孜不倦的調查記者……凶殘而不健全的家庭……動漫與科幻粉絲誌中的超級女英雄……如卡夫卡筆下的那可怕的國家官僚體系。
雖然拉森明顯採用某種不同的新筆法,而且比起瑞典較早期與同期作家,他和英美等英語系國家的女性犯罪小說作家有更多共通點,但他卻也沒有全然脫離北歐社會犯罪小說的氣魄──我本身成年後,多數時間都在讀這類小說的英語版。事實上,拉森的書中輕易便能看到某些這類作家的元素,例如麥.荷瓦兒與派.法勒,我在一九七○年代初期看過他們合著的《大笑的警察》(The Laughing Policeman)與其他馬丁.貝克刑事檔案小說,還有在九○年代初寫了《情繫冰雪》(Smilla’s Sense of Snow)的彼得.霍格,以及賀寧.曼凱爾的韋蘭德探案系列,或是他在美國爆紅的暢銷小說《來自北京的男人》,我就在與拉森邂逅的前一刻才剛讀完這本書。
拉森整合了這所有的類型、技巧與資料,為的是一個宏大的目的:證明女性所遭受的暴力是功能失調的現代社會中,大家都心知肚明卻避而不談的事。因為我們從未適度地重視婦孺遭受的暴力,從未視之為首要的政治或社會議題(如同看待失業、移民或民權等議題),他便透過小說強迫我們讀者去面對這個大家都接受得太理所當然、如噩夢般的現狀。
拉森人生的後二十年,主要把精力投注在他積極參與的政治與調查報導,揭發瑞典的新納粹與極右派對民主制度的危害,這些作為主要透過《Expo》完成。《Expo》是他創辦的一本極具批判性的雜誌。他只寫過幾篇特別針對婦女遭受暴力與虐待的文章,也編輯過一本書。但一進入千禧年,當他開始寫小說,便利用後來成為「千禧三部曲」的內容作為出口,探索這個很重要、卻又不是《Expo》焦點所在的政治與社會議題:女性在現代世界遭受的待遇。
到了二○一○年六月底,我在閱讀的同時,思索著這一切,忽然湧上一股強烈直覺。我愈來愈想撰寫這本書。當時,我尚未投入很多時間研究關於拉森本身那些令人好奇的事實。一旦深入了解後,我更加確信自己將會很樂於在接下來的幾個月當中,埋首於拉森作品所觸及的議題──從女權到隱私權、電腦入侵與科技;從社會邊緣人的生活到為後現代世界定義新的個人與社會道德觀所付出的努力。最重要的,我想挖掘史迪格.拉森生與死的謎團。
我想更深入了解他何以在五十歲便心臟病發作猝死,時間就在他剛剛簽定這三本書的出版契約之後,與書確實付梓上市之前。
我想盡可能打探關於二○○四年十一月九日前後的所有「巧合」;據說當天,在記者生涯中已經面臨過無數次死亡威脅、當時身體狀況又不佳的新納粹獵人拉森,發現《Expo》雜誌社的電梯壞了,便徒步爬了七層樓梯,體力不支,最後英年早逝。那天他原本還預定參加一場「碎玻璃之夜」紀念日座談會,發表演說。
我想了解這名女權鬥士的遺產,到頭來怎會淪陷在一場著作人格權與法定權利間的無止境爭鬥中。擁有著作人格權的是艾娃.賈布列松(Eva Gabrielsson),和拉森共同生活了三十二年的女人,也是他生前的伴侶,而法定權則屬於最後繼承他一切財產的弟弟與父親。
我還想知道那神秘的「第四部曲」後來怎麼樣了,據說拉森去世時,有大約一百六十至兩百頁,或可能更多,留存在他的筆電中。在艾娃手裡嗎?或是在《Expo》?因為那部筆電似乎是《Expo》的資產。或者是在埃蘭德與約瓦金(他的父親與弟弟)手裡?另外是否還有第五本書的書稿?是否真如史迪格死前所暗示,已完成多達十本書的大綱與情節?
關於史迪格.拉森之謎不可計數。過去這許多個月來,我每一天都會得知點點滴滴誘人的新資訊,除了以上所有的問題之外,還能回答更多更多。
如今時機已然成熟,也該與讀者分享我們所得知的史迪格.拉森現象、他的想法、他的小說與他的世界。這正是本書的最終目標。
【內容連載】
〈拉森的故事〉
說故事的人
我們每個人偶爾都需要放鬆下來,讓思緒充個電,史迪格也不例外。對外人來說,他工作時和休閒時做的事或許差異極小。無論工作或休息,史迪格真正做的都是大量閱讀、不停寫作。但他會轉移焦點,寫不同的文章、思考不同的問題,如此便能獲得補充精力與熱忱所需的休息。他熱愛自己花時間做的事情,而在他成年生活的大部分時間裡,他也幾乎只做自己喜歡的事。
他喜歡做的事情之一是說故事。
他會用不同的方式來說。少年時期,他寫小說。和朋友在一起時,便說一些他聽來的、虛構的或親身經歷的軼聞或故事。九○年代,在TT的最後幾年,他開始使用電子郵件,寫一些詞彙特性速描或短篇故事以自娛,靈感有時來自新聞事件,有時自己發想。然後把這些「散文塗鴉」寄給他認為可能懂得欣賞的人。
二○○二年七月,史迪格和艾娃在斯德哥爾摩群島區租了一間小屋。艾娃在寫一本關於培.歐洛夫.哈爾曼(Per Olof Hallman)的書,他是一個建築與都市設計先鋒,也是現代斯德哥爾摩與其他瑞典城市的主要創造者。他們倆將筆電擺在餐桌上對面而坐,艾娃開始工作後,拉森便想著自己該做什麼。他們倆不知是誰想起他在一九九七年寫過的一則故事片段,是關於一個老人連續四十多年來的生日當天,都會收到匿名者寄來的裱框壓花。「你何不繼續寫下去。」艾娃說:「我一直很好奇那些花是誰送的。」
「我也是。」拉森說。於是他著手寫了起來。
那篇一九九七年寫的故事片段,經編輯後便是拉森的犯罪小說《龍紋身的女孩》的楔子。那年暑假期間,他寫了一部分,還會和艾娃討論場景與主題,而她也會和他討論一百年前斯德哥爾摩的建築與社會樣貌。她對哈爾曼的認識悄悄進入了拉森的小說。作者希望讀者能認同或關心的角色,多半住在斯德哥爾摩由哈爾曼規畫設計的地區。這就是他們在一起時的工作情形──寫作、腦力激盪、說笑,趁著天光未暗再多寫一點,然後去散步、看書、喝咖啡,同時談談自己寫作的進展。
於是就這麼開始,就這麼繼續下去。艾娃是全職工作,閒暇時才繼續寫書;拉森則是把寫書當成遠離工作、遠離《Expo》、遠離其他許多承諾約束的消遣。二○○三年春,他完成了首部曲,並開始寫第二本。第一本寄到海盜出版社,但對方沒有看就退稿。二○○三年夏,在另一棟租來的小屋裡,艾娃繼續寫現代瑞典的創造過程,而此時拉森的《玩火的女孩》已寫了一大半。
拉森的工作習性如今已是眾人皆知,但有關他生活型態的說法似乎多半帶有批評而非客觀描述。的確,他作息很不正常。的確,他抽菸抽得凶──我在七○年代與他初識時,大多是抽菸斗,後來以香菸為主,有一陣子還自己捲菸。他也喝很多咖啡,不過七○年代時比較常喝茶。但在我認識的自由作家群中,這些都不是不尋常的現象。若要說拉森有何獨特之處,那就是他極少喝酒。在烏麥歐獨居的前幾年,他早已不喜歡喝醉的感覺。用餐搭配葡萄酒或是來杯上等的單一純麥威士忌,當然沒問題,但不會過量,而且通常會追加一點咖啡。至於食物,他主要只當作必需品,倒不是不懂得欣賞精湛廚藝,只是覺得既然漢堡或披薩也能發揮同樣功效,便不值得花費那些時間、精力或金錢。大致說來,他認為吃東西的「重點」是為了獲取精力做更有趣的事。
拉森瘦瘦的、很結實、帶點稚氣。四十歲的他看起來還像二十多歲的人。後來豐腴了些,臉頰和肚皮都長了肉。他不喜歡運動,但確實很會走路,從來沒考過駕照。他說自己很少睡超過六小時,這其實稱不上奇特。最後這幾年,因為在自己的《Expo》工作,拉森在上班日很可能是睡到中午或更晚才起床,喝咖啡、抽一天當中的早菸、收拾電腦和其他需要的東西,然後搭上巴士,找間咖啡館吃第一餐,下午兩點或更晚才進辦公室。除非有演說或其他約定行程,否則他可能會在《Expo》待到半夜或更晚,桌上總會有一杯咖啡和堆滿菸蒂的煙灰缸,之後再打包電腦回家。一回到家裡,他會打開電腦、收信、寫小說,直到累得無法繼續。
二○○四年初,第二部小說完成,結束在一個懸疑的高潮──女主角差點死去,謀殺者逍遙法外。拉森讓羅伯.亞西柏看這兩本書。亞西柏是記者兼電視節目主持人,也是《Expo》的強力後盾。他曾出版過幾本書。讀了拉森的稿子後,亞西柏轉而拿給他的出版商諾斯德看,這是瑞典最大的出版社之一。
諾斯德的傳奇發行人拉斯.貝斯壯已經退休,但仍在社裡擔任顧問,他看了書稿。貝斯壯在報告中寫道:「在文學張力與娛樂性方面,他具有極廣博的天分……我覺得在犯罪小說或電影世界裡,很難想出一個能和莎蘭德媲美的人。」
拉森簽下了一份三部曲的合約,承諾會在夏天完成第三集。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拉森收到諾斯德寄來的合約,打電話問我能不能幫他看看,因為我有相當豐富的出版經驗。
他將合約寄給我。有兩件事值得注意。這份合約涵蓋了三本小說的精裝版與平裝版,預付款將近八萬五千美元,在瑞典出版界可說高得出奇。諾斯德很焦急,不想錯過拉森的小說,除了金額高得不尋常的預付款之外,還給了標準的版稅百分比。我建議他既然出版商明顯認為他的書能賣,應該可以協商更高的版稅。他說他覺得如果讓出版商更有賺頭,他們應該會更努力促銷他的書,那麼一來差別可能就不只幾個百分比了。他就是這樣的人;打一開始,拉森就確定自己的小說會擁有廣大的讀者群。但話再說回來,每個看過原稿的人,包括我在內,也都告訴他結果會是如此,所以他幾乎毫無理由懷疑。
關於合約第二件值得一提的是關於出版代理的附加條款。諾斯德希望能處理拉森小說的所有附屬權,還希望能抽取大筆佣金,合約上註明的是間接銷售收入的百分之三十五。
我告訴拉森,他其實有三個選擇。他可以保留附屬權,找一個約聘的經紀人幫他處理,這樣能讓他得到更大的掌控權與更大的獲益,因為出版業的經紀人一般抽佣在百分之十五到二十五。諾斯德提出的百分比在瑞典出版界可說是高得離譜。他可以提議更改合約,或是保留本身對作品更大的控制權,或是降低百分比,又或是兩者皆然。
我又提出另一個建議:他也可以乾脆要求增加一項條款,限定合約的效期,到期後再重新協商。拉森說他會考慮,並和艾娃商量。最後據我了解,他直接簽下合約,並未試著更改條件。依最保守的估計,他的小說至今已賺進大約七千萬美元版稅──而且還在持續增加。也就是說他的小說已經替諾斯德賺到兩千五百萬美元,其餘都進了拉森父親與弟弟的口袋。
至於小說,拉森以原稿的形式e-mail給我。我收到之後列印出來,每一本都是在餐桌邊看的,從吃過晚飯開始一直看到深夜。看完第一本,我就說拉森的小說是瑞典最棒的犯罪小說處女作,也勝過國內大多數的犯罪小說。這並不代表拉森的小說完美無瑕,當然不是。他有時是個懶散的作家,當他愈來愈熟練,也比較確定自己的主題、想法與角色之後,小說也隨之進步。我真想看看這個系列他還會怎麼寫下去。他說過至少要寫十本。如果前三集令人如此難忘,我猜最後三集應該也會令人驚艷。
拉森在七月完成第三部曲的初稿,卻直到八月十一日才寄給諾斯德。二○○四年夏季,他、艾娃和艾娃的妹妹一同在瑞典境內旅遊。拉森和艾娃討論過如何運用小說賺的錢,決定將首部曲的收入花在自己的家──位於斯德哥爾摩群島區的一間小屋。艾娃正在達拉納進行一項大規模規劃專案,每星期通車往返斯德哥爾摩。她週一到週五工作,然後搭三小時的火車回家度週末。拉森已經動手寫第四與第五集。七月間,他們倆照常休假幾個星期,這回是開車南行,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他們來到我家。
我和家人住在瑞典與丹麥之間的海灣中的一處村莊。拉森、艾娃和她妹妹下午和晚上大半時間都在用餐,聊天聊到三更半夜。夜裡很溫暖,我們坐在戶外陽台上,人生美好,我們喝著威士忌抽著菸,說笑談論著政治與文學、拉森的小說、仇外現象,以及即使在這個新的千禧紀元,寬容似乎也不可能存在。月亮升起又慢慢下沉。我們香菸的煙驅散了蚊子,拉森精神飽滿。「我終於可以偶爾輕鬆一下。」他說:「我會從我小說賺的錢裡頭拿一點資助《Expo》,我們將可以聘請更多人,我也可以只寫自己喜歡寫的東西。」
那是我最後一次見到拉森。
八月十五日,拉森滿五十歲。本來打算辦個慶生會,但延期了。有太多其他的事要做。他依舊在《Expo》工作、發表演說、到瑞士與以色列開會。他繼續寫著「千禧」系列第四與第五部曲,並和丹尼爾.普爾一起為馬爾摩博物館寫一本關於種族主義的簡要手冊。週末,他便和艾娃討論那間如今已決定自己設計建造的小屋。拉森透過電子郵件保持連絡,經常談到他的書,我還非常強力地向另一位老友奧托.潘茲勒,《輪椅偵探》雜誌與神秘出版社的創辦人,推薦他的小說。
二○○四年十一月九日,拉森在下午兩點左右,前往《Expo》見一位格瑞那達的工作夥伴。進到辦公室時,他臉色蒼白不停冒汗,有位同事問他是不是病了,要不要叫救護車。拉森說可能需要,他覺得胸痛,說完便倒地不起。救護車很快就到了,在前往聖約蘭醫院的短短途中(僅距離幾條街),醫護人員不停地詢問拉森姓名、年齡、年分。有一回他回答說:「我五十歲,該死!」到了醫院,醫生為他急救將近一小時,但最終放棄了。四點二十二分,史迪格.拉森被宣布死亡。
二○○四年十一月初,就瑞典這個時節而言特別溫熱。十一月十日星期三下午,我正帶著兩個最年幼的孩子在一輛冰淇淋車旁排隊,手機響了。艾娃跟我說史迪格死了。我整個人當場愣住。他是我所認識最有活力、最樂觀、最精神充沛的人之一。我的孩子跟我說我臉色好蒼白。我覺得全身都僵硬了。
下一次再見到艾娃是十二月十日,拉森喪禮那天,在斯德哥爾摩南邊近郊的森林墓園舉辦一個非宗教性的儀式。當天稍晚,一百多名友人齊聚在斯德哥爾摩市中心的追悼會上。現場有來自世界各地的人,有解放運動與反種族主義組織的代表,有地下團體與政府部門的人,有出版界、新聞界、學術界的人。拉森的影響極大。他在幾天後悄悄下葬,地點沒有對外公開。拉森不需要納粹的萬字標記來玷汙他的墓碑。
在追悼會上,艾娃念出超過二十七年前,他要前往厄利垂亞時留給她的信,這封信直到他死後被她發現才拆封。他這麼寫道:
我希望妳能記得我,但不希望妳為我悲傷。如果我真的對妳具有某種意義,我也知道我有,那麼我敢肯定妳如今得知我的死訊必然感到痛苦。但如果我真的對妳具有某種意義,妳也知道我不希望妳痛苦。別忘記我,但要繼續活下去。過妳的生活。儘管此時此刻好像感覺過不去,但痛苦遲早會過去的。所以平靜地生活吧,我心愛的朋友,去活、去愛、去恨,並繼續奮鬥。我有許多缺點與不足之處,但希望也有幾個優點。妳,艾娃,喚醒了我內心一股愛意,而我永遠無法以言語具體表達這份愛。好好照顧自己,艾娃。去喝杯咖啡吧,現在一切都結束了。謝謝妳帶給我的美好時光。妳讓我非常幸福。
我認識拉森三十多年,認識艾娃也幾乎一樣長的時間。他們是分不開的。幾乎從未有哪對伴侶像他們這樣一同成長。少了誰,另一人都不完整,但這並不代表擁有或控制對方;他們之間是一種精選而持久的關係,真的很令人羨慕。
那個有如熱帶夏天的晚上,當我在家中最後一次見到拉森,他對我說他作了什麼決定。他希望他那些小說的所有權利,都屬於一家由他和艾娃平等掌控的公司。他的想法是讓這家公司可以付他們薪水,否則也能對於他們認為值得的運動有所貢獻。第一本小說的收入能讓他們在海邊蓋一間小屋,輕鬆地寫作。接下來的小說收入則是他們的養老金,不過只留合理的金額,其餘部分將會在可見的未來為《Expo》提供資金、協助資助瑞典的女性安全之家,並進一步推動他們的主張。
〈史迪格.拉森的深層預感〉
莎蘭德與布隆維斯特走在書中情節所安排的斯德哥爾摩街道上,而在他們腳底下,拉森精心策畫、闡述並探究他的社會、政治、道德、科技、經濟與心理主題,宛如該城市偌大的地下鐵系統。眾所周知他對二十一世紀世界的批判,以及他對於改變這個世界的憧憬,都交織在情節當中。他的世界觀可加以思索、辯論與學習,端賴讀者自己決定。
拉森的故事猶如二十一世紀版的北歐傳說精選,許許多多的人物、情節與次要情節,極度錯綜複雜。在《龍紋身》一書中,甚至畫出虛擬的范耶爾家族族譜(相當於托爾斯泰小說的導讀),讓所有角色一目了然。然而除了主要情節、次要情節,以及將犯罪與驚悚文體高明融合之外,此三部曲也涉及許多真實世界的主題:
負起責任,拒絕當受害者
對拉森而言,在法庭上定罪犯的罪或是針對危害婦女的罪行通過新法案都不夠。他利用書中的莉絲.莎蘭德闡明另一種可能性。她甚至已經習慣不跟警察說話,只用自己的方式解決問題。她碰觸到許多人最敏感的神經,或至少碰觸到一部分,因為她採用了《舊約》中嚴峻的論述,將以眼還眼的復仇、懲罰與伸張正義的過程掌握在自己手中。
她最著稱的就是遭到畢爾曼強暴後的反應,不是希望他被捕、被判刑、被送進監牢而去報警,而是精心謀畫,讓他的人生從此永遠成為人間煉獄。她將他所加諸的痛苦與羞辱變本加厲地還給他作為懲罰,並強迫他觀看自己的惡行轉播,為這些行為負起責任。她在他身上烙下刺青,在他後半輩子的每一天都提醒他,也提醒任何一個與他親近的人認清他的真面目,讓他從此受創,一生也就此毀滅。不僅如此,一度認為自己理所當然能掌控操縱她的畢爾曼,更從此臣服聽命於她,定期向相關單位報告她行為良好。
莎蘭德是個復仇天使,必要地結合了武術、電腦入侵與策略思考等技能,總能給任何傷害她的男人施以恰當的懲罰。在某些情況下,例如《玩火》裡的傅比士博士,她甚至會懲戒一個即將傷害某個陌生女人的陌生男人。
這個四十二公斤、無法適應社會的邊緣人,不會容許自己變成受害者。她不要布隆維斯特──或包括你在內的任何人──的同情或憐憫。
拉森很清楚,每個女人不可能、也不應該都是莎蘭德。但在每一章中,他總會想方設法推崇獨立、有力量、看重道德的女性。書中所有主要女性人物(愛莉卡.貝葉、莫妮卡.費格蘿拉、桑妮雅.茉迪、安妮卡.賈尼尼、瑪琳.艾瑞森、蜜莉安.吳和海莉.范耶爾),幾乎多半都是堅強、獨立、專業、富正義感。其中多人也表現得頗能界定與享受自己的性喜好,而不致淪為任何人的附庸。拉森在小說內文中列舉了零星的史實,藉以讓讀者認識一些女戰士,諸如兩千年前的克爾特王后博蒂卡為了反抗羅馬帝國,籌畫了一場極其慘烈的叛變,甚至還有女扮男裝參與南北戰爭的故事,關於美國這段史實,絕大多數的美國人也都聞所未聞。
拉森從通俗文化中一些富有魅力、創新而強有力的女性人物,各擷取部分特色拼湊成莎蘭德的個性。長襪皮皮便是角色的原型之一──體魄強健、意志堅定、高度獨立、不順應傳統規範、隨時準備冒險、對於是非自有定見、不接受社會訂定的正常行為標準,也不會費力討好異性。和莎蘭德一樣有一頭紅髮,也住在一間大屋子裡(與莎蘭德在菲斯卡街的豪宅雷同),還有一大筆來源有些神秘的財富供她花用,皮皮顯然激發了拉森的靈感,他本人在討論莎蘭德一角如何在心中成形時,也如此強調。
另一個影響莎蘭德的重要人物是瑪德絲蒂.布雷茲(Modesty Blaise)。(我得感謝拉森引介我認識瑪德絲蒂,在為本書蒐集資料前,我從未聽說過這號人物。)雖然始終未曾在美國造成巨大的文化風潮,瑪德絲蒂的連環漫畫、小說與電影,在一九六○年代的英國與北歐卻是非常轟動。當時還是青少年的拉森,就非常喜歡這個偶爾被形容成女龐德的人物。不過瑪德絲蒂的故事並不僅止於此。由英國作家彼得.歐唐納創造出來的瑪德絲蒂,首度登場便是在二次世界大戰後的一個集中營,而且還喪失記憶。她歷經艱難困苦存活下來,並依附在羅博身旁,這名流浪難民兼學者便相當於「千禧三部曲」中的潘格蘭。她學會搏鬥,憑靠機智存活,但也從羅博那兒學習到廣博的知識與人生課題。在摩洛哥的丹吉爾,她接管了一個犯罪組織網,並因而致富。正如莎蘭德與布隆維斯特,瑪德絲蒂和一個年紀略大的男人(威利.賈文)建立了緊密的關係,後者也甘心當她的配角夥伴。舞台上的明星始終都是她。
挾著她在丹吉爾組織網(就像「駭客共和國」)那段時期賺取的財富,瑪德絲蒂退休了,但只要出現特別有趣的事件,隨時都很樂意與威利一起被召回加入行動。瑪德絲蒂面對無數惡人,並不害怕殺人,但和莎蘭德一樣,她寧可不這麼做,而是利用策略、機巧與特殊本領擺脫困境。
二十多歲的千禧世代與極將邁入五十歲的嬰兒潮世代
在拉森的主題當中,我覺得最有趣的是中年的布隆維斯特與年輕的莎蘭德之間的關係。這段關係反映出西方世界老一輩的嬰兒潮世代──無論是在瑞典、美國或其他地方,這個世代都在六○、七○年代致力於「改變世界」──與嬰兒潮下一代年輕一輩(在美國稱為千禧世代)之間的關係。
拉森也屬於瑞典的六○世代,認為自己的人生角色就是讓社會產生巨大轉變。進入西元兩千年之際,我猜拉森想必是懷著愁緒回顧舊日政治與社會的動盪不安。六○與七○年代灌輸給他的理念、同胞情誼、積極向上的意義感,如今成了回憶多於現實。他也知道今日的世界已然不同,慢慢地,這世界的未來便不再仰賴布隆維斯特之輩,而是仰賴莎蘭德之輩,這些人不認為自己肩負著「改變世界」的世代使命,卻早已準備好投身解決特定問題、糾正特定錯誤。
拉森十分熱中於自己的政治主張。九○年代中期,拉森藉由反種族歧視與反法西斯主義等主張重整旗鼓,認真辦起了《Expo》雜誌。雖然《Expo》銷量有限,財務吃緊,雜誌的存在也一直受到右翼人士的攻擊威脅(書中描述布隆維斯特的《千禧年》雜誌所具有的影響力,是《Expo》始終望塵莫及的),但我猜想《Expo》對拉森來說,仍然是一項重要、有操守,且令人滿意的貢獻。
離二○○四年的生日還早,拉森便已煩惱五十歲將至,這點顯然在書中有許多端倪可循。他是從四十好幾才開始寫小說。由於《Expo》頻頻面臨財務問題,新納粹已不再像幾年前那般招搖,加上過去數十年的跡象證明瑞典不會發生革命(而且在其他地方有太多讓拉森這種浪漫派懷抱希望的革命活動明顯失敗),拉森於是將自己勇往直前的半世紀人生的時鐘往回撥,望向自己較年少的歲月。當時的他在童年筆記以及和朋友們在七○年代所構思的粉絲誌中,寫過各式各樣的故事與隨筆。
九○年代末、二十一世紀初,拉森開始寄出短篇故事、對白、幽默作品和大量的文摘與評論,而且通常沒有多作解釋。這些是他坐下來寫「千禧三部曲」之前的暖身練習,而從開始著手的那一刻起,他就相信這個系列將會大賣,將會讓他和艾娃的養老金有著落。
這一切都只是我個人的猜測,但我能想像這個畫面:拉森把筆電放在桌上,手上拿著香菸和咖啡,一旁播著懷舊流行音樂(貓王、爵士、黛比.哈瑞、大衛.鮑伊),靠著椅背,回顧自己的人生經驗,包括一切知性與政治經歷,還有和艾娃之間三十多年的愛情與親密關係。他思索著我們這個世界的卑劣新聞事件,思索著今時今日似乎經常沒有清楚明白的是非標準,許多社會機關變得嚴重腐敗,也思索著在這樣一個年代裡,個人道德準則的優缺點。他輕鬆安坐,恣意發揮自己說故事的本領,不久便發覺寫犯罪小說是他有生以來最愉快的經驗之一。他文思泉湧,靈感快速而猛烈地湧現。他賦予一群不可思議的角色生命,讓他們依循自己的路走進他的情節中,使他得以朝故事深處挖掘,創造出表面底下一層層的意涵與政治社會內容。
放眼望去,看不見革命。但史迪格.拉森在即將度過五十歲生日之際,有了第二選擇──一份出版三部曲的合約,他將藉此讓更多更多讀者明白他的理念,這點不管是透過《Expo》或其他任何一種政治報導都絕不可能辦到。關於他的書在龐大的德國市場熱賣,以及有電影製片表示感興趣等新聞,在在意味著他自己也成了受益人。他和艾娃將打造自己設計的寫作小屋,一起生活、寫作。他先完成前三本,並已著手撰寫第四和第五本。他還有更多更多續集的構想、筆記和情節。二○○四年十一月,他正在積極構思布隆維斯特和莎蘭德身處加拿大北極群島的班克斯島,他曾在書信中暗示第四部曲將以此地為背景。
他發現了一樣比革命運動更刺激得多的東西,就是他自己的想像力那自由無拘束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