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閱 1/2

摯友【紐約時報21世紀百大選書】

大部分時候,牠都無視於我。與其說我收留牠,不如說牠在我公寓裡獨居。牠偶爾和我有眼神的接觸,但會立刻轉開視線。讓我驚訝的是牠榛果色的雙眼充滿人性,讓我想起你的眼眸。我回想起某次因為離開紐約而把貓交給男友照顧。他不是愛貓人士,但後來他表示想養我的貓,他說,因為我想念妳,養著牠,就像妳或多或少也在這裡。

養著你的狗,就像你或多或少還在我身邊。

牠永遠只有一號表情。在我想像中,格萊菲教堂墓園的巴比躺在主人墓邊時,應該就是這個表情。我還沒看過牠搖尾巴。(牠沒有截尾,但不幸地,剪過的兩耳並不對稱,一隻耳朵比另一隻小。而且牠結紮了。)

牠知道不能跳上床。

如果牠跳到家具上,三號老婆說,只要叫牠下來就好了。

打從住進我家,牠多半都趴臥在床上。

第一天,牠在公寓裡聞來嗅去──但一整個無精打采,不是真有興趣也非好奇──接著,牠爬上床,癱成一團。

下來兩個字卡在我的喉頭。

我一直忍到睡覺時間。稍早牠吃了一碗狗糧,讓我帶牠出門散步,但同樣地,似乎牠完全沒注意到外界的一切,連看到另一隻狗都沒能讓牠稍稍激動。(而與此相反的是,牠隨時是眾人矚目的焦點。成為奇觀的感覺得花點時間才能適應,大家不是拍照就是打斷我們的散步:牠多重?牠得吃多少東西?妳有沒有試過騎牠?)

牠一路垂著頭,像隻馱獸。

回到家,牠直接走進臥室,投向床鋪的懷抱。

哀悼導致的筋疲力盡,我想。因為我相信牠已經弄懂了。牠比其他狗聰明。牠知道你這一去不會回來,知道牠再也回不去那棟紅褐色建築。

有時,牠會用力伸展,面對著牆壁。

一週後,我覺得自己比較像牠的獄卒而不是照顧牠的人。

第一天晚上,聽到你的名字,牠抬起碩大的腦袋轉過頭來側眼瞄我。在我走近床邊,明顯表露出想移動牠的意圖時,牠做出難以想像的回應:對著我咆哮。

知道我不害怕的人都表示很驚訝。我難道不覺得牠下次會吼得更凶?

不會,我從來沒那麼想。

但是我確實仔細想了想那個老笑話:二百公斤的大猩猩睡哪裡?(答案是牠想睡哪就睡哪。)

我告訴三號老婆,我從來沒想過要養狗,其實這不盡然是實話。我不只一次和養狗的人同住一起。其中一次,對方養了一隻大丹狗和德國狼犬的混種狗。所以我對狗,對大狗,或是對這款特殊品種的狗並非全然陌生。當然了,我知道,即使不是個個都到八公那種程度,這個物種依然對人類懷抱著熱情。誰不知道狗是忠誠的象徵?然而,就是因為對於人類的忠誠,甚至對於那些不配擁有忠誠的人類都不求回報的天性,讓我寧願選擇養貓。給我少了我也能好好活下去的寵物吧。

至於我告訴三號老婆的,有關我家大小的形容並無半句欺瞞:我住的公寓只有十四坪左右。兩個幾乎一樣的空間,一個小廚房,一個小浴室幾乎只有書報攤大小,以致阿波羅走進去後得倒退著出來。在臥室的壁櫥裡我還留著幾年前妹妹來訪時買來的充氣床墊。

我在半夜醒來。百葉窗開著,月亮高掛,藉著充沛的月光,我看到牠明亮的眼睛和濕亮的黑色鼻頭。我仰躺著不動,身邊環繞著牠強烈的氣息,就這樣過了似乎好一陣子。每隔幾秒,牠便伸出舌頭舔我的臉。最後,牠把一隻男人拳頭大小的腳掌擺在我的胸口中央:好重(請想像城堡的門環)。

我沒說話,沒動,也沒有伸手拍牠。牠一定感覺得到我的心跳。我這時突然有個恐怖的想法,擔心牠可能打算用自己的重量壓死我,因為我想起一則駱駝殺人的新聞:那隻駱駝又咬又踢,最後坐在飼養人身上,救難人員只好拿繩子綁在小卡車上,才拖開那頭動物。

牠終究挪開了腳掌,然後用鼻子推我的頸窩。我雖然癢得要命,但還是忍了下來。牠聞遍我的腦袋和脖子,接著沿著我的身體一路往下嗅,偶爾用力推,彷彿我身下藏了什麼東西。最後,牠猛地打個噴嚏,又躺回到床上,我們兩個就這麼睡去。

這成了每天晚上的例行公事:在那麼短短幾分鐘內,我成了讓牠極度入迷的物品。但在白天,牠活在自己的世界裡,幾乎無視於我的存在。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這讓我想起之前養過的一隻貓,那隻貓從不讓我抱到腿上摟抱,但到了晚上,在我入睡後,牠會蜷在我的臀邊睡覺。

關於我那棟大樓的限制,我也沒說謊。我記得自己在簽下租賃合約時完全沒想到會有這種事。我搬進來時帶了兩隻貓,根本沒想過要養狗。我的房東住在佛羅里達,我從來沒見過他。大樓管理員住在隔壁棟,和我是同一個房東的房客。赫克多是墨西哥裔。原來,我帶阿波羅回家那天,他正好回墨西哥參加哥哥的婚禮。他回來當天就看到我帶阿波羅出去散步。我急忙解釋:狗主人突然過世,除了我,沒別人能收留這隻狗,而牠只是暫時住我家。在我聽來,這話算不得解釋,反而更像花言巧語,因為我所做的很可能讓我失去曼哈頓這處租金穩定公寓。這三十多年來,即使我離開紐約──例如到外地教課,我也會小心維持,不讓租約中斷。

公寓裡不能養那隻動物,赫克多說,就算暫時也一樣。

有個朋友為我解釋過法條,如果房客在公寓裡養狗的時間有三個月,而房東在此期間沒有採取行動逐出房客,那麼房客便可以留下狗,而且房東不能因為這個原因趕人。我對這個說法抱持懷疑的態度。但事實上,這確實是紐約市對於公寓養狗的政策。

條件是:養狗必須公開,不能隱匿。

不必說,養這隻狗不可能偷偷摸摸。我一天要遛牠好幾次,而且牠已經成為街坊奇觀。到目前為止,雖說有少數人第一眼看到牠時受到驚嚇,甚至有些人還膽怯後退,但住在同一棟樓的鄰居沒人抗議,況且在有個女人拒絕和我們一起擠進狹小的電梯後,我現在都帶牠走樓梯。(牠笨拙走下五層樓梯的模樣很滑稽,也是牠唯一有失優雅的時候。)

如果牠愛吠,鄰居的抱怨當然少不了。但是牠靜得出奇──也讓人不安。一開始,我擔心會出現三號老婆口中的哭嚎,但到目前為止我還沒聽過。我懷疑這是否因為牠把哭嚎和寵物沙龍連結在一起。這麼說可能有點過度詮釋,但我相信牠不再哭嚎的原因之一是,牠放棄了再看到你的希望。

妳不能在公寓裡養那隻動物。(他一直說那隻動物,有時,我不禁懷疑他知不知道阿波羅是隻狗。)我必須舉報。

三號老婆說阿波羅受過訓練,不會跳上床,我不認為她這話是騙我。那是她的假設,以為牠能適應一個完全不同的環境還保持自己絲毫不改變。看到她的假設不成立,我一點也不意外。

我認識一隻貓,牠的主人因兒子對貓皮屑過敏,不得不放棄那隻貓。在尋找正式的家之前,這隻貓住過一個又一個寄養家庭(我家也是其中之一)。牠安然度過前兩、三次的搬家,但接下去的一次,牠徹底轉變了個性。牠的狀況一團糟──糟到沒人願意照顧牠,於是原飼主只好讓牠安樂死。

牠們不會自殺,不會流淚,但牠們可能,也確實會崩潰;牠們可能,也確實會心碎。牠們可能,也確實會發瘋。

一天晚上,我回家時看到書桌的椅子倒在一旁,原來放在桌上的東西四處散落。牠嚼破了整疊報告。(這下子我真的能告訴學生,說狗吃了他們的作業。)稍早,在下課後,我和另一名老師去小酌幾杯,消磨了一會兒。我外出五小時左右,是我留牠單獨在家時間最長的一次。沙發靠墊的海綿內膽被丟在地上,我放在咖啡桌上那本挪威作家克瑙斯嘉厚厚的作品也被扯爛。

妳只要上網聯絡大丹狗社群,大家這麼告訴我,就可以找到願意收留牠的人。但要是妳被趕出公寓,在這個城市裡,就再也找不到妳負擔得起的公寓。帶著那種室友,妳到哪裡都很難找得到公寓。

我一直幻想著像《靈犬萊西》的那個片段。阿波羅嚇跑試圖闖進家門的小偷、阿波羅衝去拯救遭火困住的房客、阿波羅打敗意圖猥褻管理員小女兒的惡棍。

妳什麼時候才要讓那隻動物離開公寓。牠不能留在這裡。我得提報。

赫克多不是壞人,但他耐心有限。而且他不必說我也知道,他很可能因此丟了工作。

一個同情我狀況的朋友向我保證,紐約房東要驅離房客沒有那麼快。妳不會隔天就被趕到街上,他說。

有種人讀到這裡,就會焦急地想知道:那隻狗會不會有不好的下場?

我上網搜尋,發現大丹狗同時也稱為狗界阿波羅。我不確定那是你選這個名字的原因或單純是巧合,但你可能在某個時候發現了這件事,就像我一樣。再過不久,我也會發現,對狗或寵物而言,阿波羅並非不常見的名字。

還有其他幾項事實:這個狗種的來源不明。一般認為,與牠們血統最接近的是獒犬。而大丹狗與丹麥沒有任何一丁點關連,這似乎是十八世紀法國自然學家布豐因為誤信傳言而訂下的名字。在英語世界中,這個名字沿用了下來,而在德國──與這個狗種最為有關的國家,大丹狗已改名為德國犬或德國獒犬。

德國宰相俾斯麥鍾愛大丹狗,紅爵士里西特霍芬曾將他的大丹狗帶上雙座飛機。同時,大丹狗先是訓練來獵野豬,之後成了護衛犬。然而,儘管牠們可以長到九十公斤,用後腿站起來超過兩百公分高,但卻不是以凶悍或侵略性格著稱,而是以甜蜜、鎮靜和脆弱的感情聞名。(牠們另一個親切的暱稱是「溫柔的巨人」。)

狗界阿波羅,名字源自希臘眾神中最知名的一位。

我喜歡這個名字。不過,就算不喜歡,我也不會幫牠改名。即便我知道喊牠時牠的回應──如果牠回應的話──最有可能是因著我的聲音和語氣,而不是因為這幾個字。

有時,我發現自己很荒謬,竟想找出牠「真正的」名字是什麼。事實上,牠這輩子可能有好幾個名字。而狗的名字究竟有什麼意義?如果我們從來不曾為寵物取名,名字對牠們而言毫無意義,但對我們來說卻像缺了什麼。牠沒名字,有人這麼說起自己收養的流浪貓,我們喊牠貓咪。即便如此,那依然是個名字。

早在T.S.艾略特就這點表達自己的看法之前,山謬.巴特勒就已經開始了對想像力最嚴厲的考驗:給貓命名。這我喜歡。

你曾經有個好笑的想法:如果把所有的貓都命名為「密碼」不是更簡單?

我知道有些人強烈反對為寵物取名字。這些人和不喜歡把動物稱為寵物的人是同類。同樣的,飼主這說法不好,主人會讓他們怒火高升。讓這些人惱怒的是支配統治的概念:人類自亞當以降的、上帝賦予的、對動物的支配權,在他們眼中相當於奴役。

我說過我寧願養貓而不養狗,但並不是指我喜歡貓勝過狗。我對貓狗的喜愛程度大約相同。但是,除了狗的忠誠讓我不安之外,我和許多其他人一樣,對於支配動物的想法有所猶豫。然而,無可迴避的事實是,即便你認為稱呼狗飼主為奴隸主是很一件荒謬的事,狗仍然和其他家畜一樣,養來就是任由人類支配、使用、做人類想要牠們做的事。

但貓不同。

大家都知道,在上帝用泥土做出動物時,亞當做的第一件事──他支配牠們的第一個徵兆──是給牠們取名字。有人說,直到亞當為每隻動物命名之後,牠們才是真的存在。

娥蘇拉.勒瑰恩寫過一個故事,提到一名女人(沒名字但是讀者可不會搞錯,那肯定是亞當的伴侶,夏娃),著手抹滅亞當所做之事:她說服所有動物,去除亞當給牠們的名字。(貓宣稱打從一開始牠就沒接受過那些名字。)除去所有名字後,她能夠感覺到差別:藩籬倒下,她和動物間原有的距離縮小了,與牠們之間產生一種新生的和諧與平等。沒有名字的區分後,獵人和獵物間、食者與食物間不再有區別。無可避免的下一步是,夏娃把亞當跟他父親幫她起的名字還回去。她離開亞當,加入從支配關係自我解放的其他無名動物當中。但對夏娃而言,還有一個要脫離的關係,那就是她與亞當的共同語言。然而這時,她說,一開始她之所以要這麼做,是因為交談無法讓他們的關係有任何進展。

牠從前肯定接受過服從的訓練,三號老婆表示獸醫這麼說。從牠的表現來看,牠知道怎麼和人、狗社交。牠沒有嚴重受虐的跡象。但反觀牠的耳朵,卻是交由某個笨蛋處理,不只不一樣高,而且還剪太多。牠碩大腦袋上的小尖耳削弱了牠莊嚴的外貌,讓牠看起來更凶悍,也是讓牠無法成為秀場名犬的其中一個因素。

天曉得牠怎麼會去到公園,而且乾乾淨淨、吃得飽飽卻沒有項圈或名牌?除非發生異常特殊的狀況,否則這樣一隻狗不會跑離牠的主人,獸醫說。但問題是沒有人找牠,沒有人表示曾經看過牠。這代表牠可能來自較遠的地方。是偷來的嗎?也許是。獸醫對於找不到牠的登錄資料毫不驚訝。有太多狗主人不願費心去為自己的狗申請執照,或者就純種狗而言,是去向美國育犬協會登錄。

說不定飼主失業,沒辦法繼續負擔狗食和藥品的費用。都養了牠幾乎一輩子,實在很難想像有人就這麼把毫無自我照顧能力的狗丟掉。但是,這種事比你我想像的更常見,獸醫說。又假設牠真的是被偷了,主人卻在知道後有了別的想法──少了牠,日子輕鬆多了,現在讓別人去照顧牠吧!又一次,獸醫說這種事他之前也見過。(我也是,幾年前我妹妹和她丈夫在鄉下買了度假住宅。賣方說要搬到佛羅里達,還介紹了他們家那條從小養到老的雜種狗。但是我妹妹和妹夫搬進去時,發現老狗被棄置在空屋裡。)

也許阿波羅的飼主過世了,接收牠的人把牠丟出來。

最有可能的是,我們永遠都不知道牠打從哪裡來。但你說過,當你抬頭看到牠威武地站在夏日天空下──那一刻既震撼又神奇,你幾乎要相信牠身上有魔法,是應巫女召喚而來,和安徒生童話中的巨犬一樣。

你跟我們說,與其寫你們所知,不如寫你們所見。先假定你們所知甚少,這樣你們才會知道直到學習怎麼看之前,你們知道的絕不可能太多。用筆記簿記錄你們看到的事物,例如外出在路上的見聞。

很久以前,我就不再寫筆記或日記。這些日子,我出門時看到許多街友,或一些窮困到讓我覺得他們應該是無家可歸的人。不過現在他們有手機也不那麼罕見了。還有,除非我弄錯,否則養寵物的街友也越來越多了。

我在百老匯的阿斯提宮劇院前看到一隻狗,身邊只有一堆行李:一個裝得滿滿的背包、幾本平裝紙本書、一個保溫壺、被褥、一只鬧鐘,還有幾個裝食物的保麗龍盤。少了個人在旁,讓這一幕悲摧到幾乎難以承受。

我在一處門口看到一名尿失禁的醉漢。他的T恤上印著:我是我自己命運的建築師。不遠處,另一個乞丐的手寫告示牌上是:我也曾風光。

在書店裡,有個男人在陳列桌邊走來走去,摸摸這本書又摸摸那本,但沒有進一步翻閱。我在他身後跟了一會兒,想知道這個方法會讓他買下哪本書。結果他空手離開書店。

如果早個幾分鐘繞過街角,我會看到一個人從辦公大樓的窗戶跳下。但我經過時,屍體已經蓋了起來。我後來才知道,那是一名五十多歲的婦人,在一個美好秋日的午前,往下跳向人來人往的路口。我一直在想,她是怎麼評估的,才沒撞上任何人?也許她只是……我們都只是……幸運。

哥倫比亞大學哲學系大樓上的塗鴉:經過審視的人生也配不上我們。

上東區有場文學獎頒獎典禮,地點是一處私人俱樂部。我搭地鐵到了第五大道,和俱樂部相隔六條街。我看到同樣從地鐵走出來的兩個人:六十多歲的女性身邊伴著年紀大約只有她一半的男人。他們有可能要去其他百萬個街區,但我認為他們和我的目的地相同。結果我是對的。我是怎麼辨識出他們的?我說不上來。文學圈的人辨識度為何如此之高,對我來說一直是個謎。就像那次我在雀兒喜區一家餐廳看到沙發座的三個男人時,先有預感,之後才聽到其中一人說:幫《紐約客》寫文章就是這麼棒。

我的郵件中有一份試閱稿件和一封來自編輯的信:我希望妳和我一樣,覺得這本小說處女作只是看似深奧。

閱讀筆記。

所有作家都是怪物。亨利.蒙太朗。

作家們一定會出賣某個人。(寫作)是挑釁甚至帶有惡意的行為……是祕密霸凌的策略。瓊.蒂蒂安。

每個記者……都知道……他的作為是站不住腳的。珍納.馬爾肯。

任何稱職的作家都知道,只有小部分文學,能補償人們在學習閱讀時蒙受的損失。麗貝卡.韋斯特。

文學的罪行似乎無可救藥;即使不再帶來快樂,那些受到傷害的人仍然堅持這個習慣。W.G.澤巴爾德。

約翰.厄普代克說過,每次看到自己的書陳列在書店裡,就會覺得好像躲過了什麼。

某人也曾表達看法,認為一個好人不會成為作家。

問題是缺乏自信。

問題是羞恥心。

問題是自我厭惡。

你曾這麼說:每當我受夠了自己正在寫的作品就會決定放棄,但隨後又發現自己難以抗拒地回到原處,我老是想:這不就像狗和牠的嘔吐物。

如果有人問起我在教什麼,有個同事說,不知怎麼每次一說到「寫作」就覺得尷尬。

師生諮詢時間,一名學生來提及他人生中的某件事,還說,但這些妳已經知道了。不,我說,我不曉得。他似乎不太高興。妳是什麼意思?妳沒讀我的故事嗎?我解釋道我從來不會把小說作品當作自傳看待。我問他為什麼我應該要知道他寫的是自己。他滿臉疑惑,說,要不然我還能寫誰?

我有個正在寫回憶錄的朋友說,我討厭寫宣洩感情的作品,因為看來似乎不可能靠這樣打造出好作品。

你不能寄望透過寫作來撫慰哀傷,娜塔麗亞.金茲伯格這麼警告過。

轉而談談伊莎.丹尼森吧,她認為把故事寫下來或說下來,能讓各樣的哀傷都變得能夠承受。

我猜想,我為自己做的,和心理分析師為他們病患做的事相同。我陳述那些非常深遂悠遠的情緒。在陳述的同時,我說明且放下了這些情緒。這是吳爾芙提及自己書寫母親時的說法,有關母親的思緒,從她十三歲(這年她母親去世)糾結到她四十四歲,直到她在巨大、且顯然是偶發的倉促衝動下寫出《燈塔行》才告停歇:我不再聽到她的聲音,我看不到她了。

問:感情宣洩的效果,是否視寫作品質而定?如果一個人以寫書作為宣洩感情的方式,那麼這本書是不是好作品重要嗎?

我有個朋友同樣也寫她的母親。

許多作家喜歡引用米華殊的詩:當一名作家誕生在某個家庭時,這個家就結束了。

我把母親寫進一本小說後,她到現在一直沒原諒我。

不如這麼說,托妮.莫里森認為,以真人為角色藍圖等同侵犯版權。她說,每個人都擁有自己的人生,別人不該拿來寫小說。

我正在讀的一本書裡,作者拿擅用文字與擅用拳頭的人來作比較。講得好像文字不能同時是拳頭,不常當成拳頭來用似的。

克麗絲塔.沃爾夫的作品有個重要主題,她擔心書寫某個人,就正好是抹殺那人的做法。把某人的人生轉換成故事,就像把那個人變成鹽柱。在一本自傳體小說裡,她描述一個反覆出現的童年夢境。在夢裡,她因為書寫雙親而殺了他們。身為作家的羞恥,困擾了她一輩子。

我懷疑有多少心理分析師為他們的病患做過吳爾芙為自己做的事。我敢說一定不少。

他們大可隨心所欲地打破佛洛伊德的理論,你說。但是沒有人能否認那男人是個厲害的作家。

佛洛伊德是真人嗎?我聽過一個學生這樣問。

當然了,提出作家瓶頸這個說法的當然是心理分析師。埃德蒙.貝格勒和佛洛伊德一樣是奧地利猶太人,也是佛洛伊德理論的追隨者。根據維基百科,貝格勒相信受虐狂是所有人類精神疾病的根源,唯一比人類相殘更糟的事,是人類自殘。

(但是女性作家是雙倍量,愛德娜.歐布萊恩說,女性受虐狂加藝術家受虐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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