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1.
兩名年輕女子沿著一道狹長的階梯往上爬,一步步走向階梯頂端傳出的歡笑與樂聲。走在前面的芙蘿倫斯.達洛一邊上樓,一邊輕拂階梯旁的血紅色牆壁。
「在這裡辦出版社派對,還真的滿怪的。」她說。
這兩人都是「佛瑞斯特」出版社的編輯助理。今晚是她們公司的假日派對,照往年慣例辦在一間叫「圖書館」的酒吧二樓。那酒吧裡面不但很暗,裝潢風格更是俗不可耐。
「簡直是在迪士尼樂園開聯合國大會嘛。」芙蘿倫斯又說。
「真的。」露西.岡德表示同感,只是說得很小聲。她一身洋裝配厚絲襪,因為抬腿上樓,洋裝下襬越掀越高,在大腿周圍皺成一團。
兩人爬上最後一階,走進會場先觀察情況。派對不過半小時前開始,但屋裡已經擠滿了人,鬧哄哄的一片,好似有團聲音形成的烏雲飄在人群上空。現場大約聚集了上百人,有些是同事,還有很多根本不是她們公司的人,各自聚成不同的小圈子。芙蘿倫斯原本就不想太早到,但也希望進場的時間剛剛好,能占到一個專屬於她們的角落。兩人繼續打量屋內,看看有沒有熟悉可親的臉孔,只是完全落空。
「先喝一杯吧?」芙蘿倫斯提議,露西點點頭。
她們差不多兩年前同時進「佛瑞斯特」上班。露西很快就把芙蘿倫斯當成好友,忠心耿耿跟在她身邊。
照理說,露西正是芙蘿倫斯一直想在紐約結交的那種朋友。露西老家是麻州的一流大學城安默斯特,父母都在安默斯特學院英文系教書,父親還寫了一本公認最權威的霍桑傳記。芙蘿倫斯搬到紐約後的第一個感恩節,就是跟露西回她老家過的。露西家那棟老屋不僅堆滿了書,而且就在艾蜜莉.狄金生的故居附近,正投芙蘿倫斯所好。那裡洋溢的閒適文人氣息,正是芙蘿倫斯一心嚮往的成長環境,和她母親在佛州橙港小得要命的公寓一比,簡直是天壤之別。
但實際上,露西和芙蘿倫斯想像的恰恰相反。芙蘿倫斯原本以為露西在這種環境耳濡目染之下,應對進退必定是大方又得體,露西卻極度缺乏自信又怕生。芙蘿倫斯有時不免會想,露西的母親是不是叮囑過她,只要在紐約能交到一個朋友,就沒什麼好怕的。露西到了「佛瑞斯特」,第一個認識的就是芙蘿倫斯。
(…中略…)
「兩位小姐想喝什麼?」酒保用訓練有素的語調招呼,抹了造型產品的頭髮豎得尖尖的,油亮到連燈光都能反射。芙蘿倫斯的腦中浮現的畫面卻是:她很想像捏死小蟲那樣,把那堆頭髮狠狠壓扁。
露西指著一旁寫著某種特調雞尾酒的廣告牌。「我點『帝王十進分類法』好了。」
芙蘿倫斯點了杯紅酒。
「我們有卡本內和黑皮諾。」
「都可以。」芙蘿倫斯暗暗希望自己這句講得很有耍帥的隨興,她其實對葡萄酒一點概念都沒有。
兩人拿到酒,各自啜了一小口後就四處走走,看有沒有哪個小圈子比較容易切進去,結果發現有些助理聚在放著食物的桌邊,就湊了過去。其中有個還不算資深的編輯,叫亞曼達.林肯,正在用很誇張的語氣和一個高高瘦瘦的男生鬥嘴。那男生大概二十來歲,穿著全套黃褐色燈芯絨西裝。
「根本不可能。你就是媽的看不起女人啦。」亞曼達說。
在辦公室坐芙蘿倫斯對面的葛雷琴,轉過頭來幫她們前情提要:「弗利茲說他敢打包票,莫德.迪克森絕對是男的。」
「不會吧。」露西低呼一聲,不自覺掩住嘴。
莫德.迪克森是某個作家的筆名。這人幾年前頭一次出書,一本叫《密西西比狐步舞》的小說,結果一炮而紅。故事的女主角是兩名少女,莫德和露比。兩人老家都在密西西比州的柯利爾泉,也都想早日逃離這個鳥不生蛋的小地方,可是因為還沒成年,又是女生,家裡不但窮,家人對她們也漠不關心,兩人的出走計畫屢屢受阻。結果轉機居然是因為莫德殺了一個打零工的男人,他正要去曼斐斯上工,路過她們那小鎮。千不該萬不該,他不該盯上十六歲的露比,又纏著她不放。
這樁謀殺案終於讓兩個女生脫離老家的魔掌。一人最後進了監獄;一人拿到獎學金,進了密西西比州立大學。
書評家一致公認作者文筆犀利而不流於濫情,又有不同於以往的角度,文壇也因此注意到這位新人,只是這本書一開始並沒大賣,但在好萊塢某知名女星相中它做讀書俱樂部選書後,頓時洛陽紙貴。而且不知該說是未卜先知還是走運,這本小說問世的時間,恰巧是「#MeToo運動」的最高峰,而且書中生動刻畫出義憤填膺下鋌而走險,一觸即發的那種高張力。儘管女主角莫德.迪克森那一晚在「漂流木酒館」後面捅死了色魔法蘭克.狄拉得,讀者不管前因後果怎麼回事,總之就是狠不下心怪罪她。
這小說光是在美國就賣了三百多萬本,也在籌備開拍迷你電視影集。但令人費解的是作者莫德.迪克森卻是個謎,不接受採訪、不去各地打書、不參與宣傳活動,而且書中連謝詞頁都沒有。
該書的出版社(也是「佛瑞斯特」的競爭對手)坦承「莫德.迪克森」是筆名,作者本人希望維持匿名。想當然耳,眾人隨即議論紛紛,大肆猜測此人的真實身分。「究竟誰是莫德.迪克森?」成了無數雜誌、網路論壇、紐約出版圈午餐的共同話題。
全美國有兩個已知的莫德.迪克森,自然早就有人查了出來,也早已排除兩人是作家的可能。其中一個住在芝加哥某安養院,連自己小孩的名字都記不得。另一人則是口腔衛生師,老家在長島某個中產階級小鎮,根據各種資料顯示都不像文筆很好的人,對寫作也沒興趣。
由於作者和書中的敘事者同名,很多人以為這本小說是自傳。也有好些業餘偵探發現,有幾樁真實刑案和書中案件有某些類似之處,只是都不到可以斷定就是以此為根據的程度。此外密西西比州少年犯的法院紀錄,到當事人滿二十歲就會封存。再說現實生活中根本沒有叫「柯利爾泉」的鎮。調查作者身分的過程,就在這裡卡關了。
有些小說會刻意把情節設計得很戲劇化,也因此大為暢銷。芙蘿倫斯對這種書向來嗤之以鼻,覺得殺人元素早就浮濫到不值錢。但她對《密西西比狐步舞》卻是大為驚豔。這本小說中安排殺人元素,不是為了增加劇情張力的刻意設計,而是整本書存在的理由。讀者完全能感受作者的急切,體會凶手非下手不可的緊迫,甚至嘗得到刀子捅進去的快感。
芙蘿倫斯到現在都會背那一段:
那刀不費吹灰之力便滑了進去,鋒利的刀刃長驅直入,陷進法蘭克體內溫暖柔細的皺摺。她再次舉起刀,這次戳到肋骨,刀子劇烈抖動。她手一滑,沒握住刀柄,反在那柔軟蒼白的肌膚上打了一記。他腹部染滿了血,浸在血中的粗黑體毛晶亮而滑順,好似新生兒的頭髮。
芙蘿倫斯從未看過這樣的筆法——犀利、野性,說暴力也不為過。總之,她根本懶得管這個莫德.迪克森是男是女。她只知道無論此人是誰,都是個主流圈外的邊緣人,就和她一樣。
「妳幹麼這麼激動?」弗利茲問亞曼達:「拜託,我又沒說女的不能當作家,我只想說,『寫這本小說的人』不是女的。」
亞曼達捏捏鼻梁,深吸了一口氣。「我幹麼這麼激動?因為『寫這本小說的人』是那年最暢銷的小說家,『而且』還入圍了國家書獎。不過,當然啦,只有男人寫的書才『重要』啦。女人寫的就是讀書俱樂部才看的垃圾書。你嘛幫幫忙,媽的不要把自己碗裡的肉吃完了,還來喝我們的湯。」
「真要嚴格說的話——」芙蘿倫斯這時插話了:「《密西西比狐步舞》是那一年賣得最好的『書』沒錯,可是詹姆斯.派特森才是那年最暢銷的作家。」此時這一圈所有的人都同時轉頭看她。「我覺得啦。」她又補了一句,儘管很肯定自己沒說錯,但一講完就氣自己幹麼要加那一句。
「哎喲,真謝謝妳喔,芙蘿倫斯,妳這不是火上加油嗎。」
「亞曼達,妳可能很在乎男人女人誰比較占上風,不過現在重點不是這個。」弗利茲說:「我有個朋友在『弗洛斯特╱波倫』,喔對了,她正好是女的。她跟我打包票,說莫德.迪克森是男的。當然啦,這個人『有可能』是女的,只是就碰巧不是。」他講完自覺有點不好意思,聳聳肩。
「弗洛斯特╱波倫」是莫德.迪克森的經紀公司。
「那這人到底是什麼來頭?」亞曼達繼續追問:「這男的叫什麼名字?」
弗利茲這時結巴起來。「不曉得耶。我朋友只是剛好聽到有人說他是男的。」
亞曼達兩手一攤。「真是夠了,胡說八道。這書絕對不可能是男人寫的。全世界哪個男的能把女人寫得這麼活?不管『他自己』覺得寫得多讚。」
芙蘿倫斯像是要懲罰自己先前弱弱的發言,隨即接話:「那亨利.詹姆斯呢?還有 E. M. 佛斯特?威廉.薩克萊?」她一直覺得自己和《浮華世界》的女主角貝姬.夏普特別投緣。
亞曼達轉過頭來看她。「真的假的?芙蘿倫斯?妳覺得《密西西比狐步舞》真有可能是男人寫的?」
芙蘿倫斯把肩一聳。「也許吧。是男的寫還是女的寫,我不覺得有差。」
亞曼達眼望天花板,一副不可置信的語氣:「這人居然不覺得有差。」再轉向芙蘿倫斯問:「妳自己平常也寫東西嗎?芙蘿倫斯?」
「沒有。」芙蘿倫斯低聲回道。但說實話,她一心想當的就是作家。他們這一圈誰不是這樣?搞不好每個人都有本寫到一半的小說,塞在不知哪個抽屜裡。只是在書稿終於見光的那天之前,沒有人會四處嚷嚷自己是作家。
(…中略…)
做了兩週的無業遊民後,芙蘿倫斯接到一通語音留言。出版界頂尖的作家經紀公司「弗洛斯特╱波倫」的負責人——葛蕾塔.弗洛斯特請她回電。
芙羅倫斯在回電之前先做了幾個深呼吸,希望對方聽不出自己聲音中的那絲急切。接電話的葛蕾塔語氣冷淡,嗓音沙啞低沉。芙羅倫斯一邊自我介紹,一邊納悶這是否真是留言的那個人。
「謝謝妳回我電話。」葛蕾塔說:「我主動聯絡妳,是因為我們有個作者正在找助理,有人建議可以找妳。」
芙羅倫斯一時有點搞不清楚狀況。「妳不是來談我的短篇小說?」
「唔?」
「我寄了幾篇小說過去。」
「噢,對,對,寫得滿精采的。我們之所以找妳談這個位子,多少也是因為妳寄來的作品。」
「什麼位子?」
「在我往下說之前,我得請妳先答應,以下我說的妳都要保密。」
「好的。」
「有個作家叫莫德.迪克森,妳熟嗎?」
「妳開玩笑吧?」
「沒有。」
「妳是問我願不願意當莫德.迪克森的助理?」
「我是問妳願不願意『應徵』當莫德.迪克森的助理。」
「當然啦。」
「太好了。」葛蕾塔那語氣就像這輩子沒碰過半件好事。「我們進行下一步之前,有些話我得先說在前面。因為這個情況非常特殊——我是指她一定得保持匿名的情況,要當這個助理得符合一些特殊條件。萬一最後妳真的應徵上了,得先簽一份保密協議。妳不但不可以透露莫德.迪克森的本名,也永遠不可以對外說妳替她做事。」
「好。」
葛蕾塔頓了一會兒才開口:「我要確定妳真的懂這是什麼意思,芙羅倫斯。妳這輩子履歷表上都會有段空白,就算別人問妳為什麼,依照契約約定,妳也不可以說。」
芙羅倫斯一時沒作聲。當作家助理最主要的目的,不就是利用作家的人脈,做下一個工作的跳板?萬一走運的話,搞不好還可以爭取到幫自己出書的機會。少了這個誘因,那還不如去餐館端盤子,至少還有小費可拿。
然而要是接下這份工作,不但可以跟在暢銷小說家身邊學習,或許更重要的是,這位作家的經紀人可是業界重量級人物,或許能因此和她打好關係。如此大好機會,怎能因為區區一張保密協議就打退堂鼓?「沒問題。」芙羅倫斯答道。
「那好。嗯,那我就講到第二點。莫德.迪克森的家不在曼哈頓,我在目前這個階段,也沒法跟妳說她到底住在哪裡,不過要是應徵上了,她會提供住的地方。」
「沒問題。」
「真的沒問題?」
「嗯,真的。」芙羅倫斯心裡明白(她說不出理由,但就是明白)這份工作突然找上她是天意;她想要闖出自己的名號,就該踏出這一步。就算葛蕾塔開出的條件是上刀山下油鍋,她應該也會點頭。
「那好。我留一個電子郵件地址,妳把履歷表寄過去。妳記下來。」
芙羅倫斯當晚便把求職信和履歷表寄給葛蕾塔的助理,隔天就接到電話,安排了和莫德.迪克森視訊通話的時間。
★12.
「哈囉?聽得到嗎?」
「聽得到。」芙羅倫斯回答:「可是我看不到妳。」她自己的臉出現在電腦螢幕下方角落的小方格中,很清楚;莫德.迪克森理應現身的那一格卻空空如也。
「嗯,對呀,匿名不就是不想露面嗎?」對方的聲音從另一端傳來。
「噢。」芙羅倫斯不覺臉一紅。「也是。」
「妳背後那個光是什麼?我看不清楚妳的臉。」
她回頭一看,原來是桌上的檯燈,連忙伸手關掉。
「好多了。」莫德說:「妳頭髮滿好看的。」
芙羅倫斯不禁摸了摸頭,彷彿在檢查自己那頭鬈髮有沒有變形。「呃,謝謝。」
「好,那簡單介紹一下妳自己吧。」
於是她滔滔不絕講起自己的背景、大學時代研究過哪些作家、後來又怎麼到了紐約。
「妳已經不在『佛瑞斯特』了?」莫德問。
「對。我覺得那邊能學的我都學到了。」
「好,還有呢?」
「嗯,我自己也創作。或者可以說,我想當作家。」
「那很好啊。不過我不需要作家,我要的是助理。妳會打字嗎?妳願意跑腿辦雜事嗎?妳會做研究嗎?」
「當然,當然,這些我都會。」
「那好。還有什麼想補充的嗎?」
芙羅倫斯努力轉著腦袋,苦思自己還有什麼與眾不同的特色可講。「呃,我是單親家庭的小孩,跟妳一樣。」她隨即發現自己說錯話。「或者說,和妳書裡面的人物一樣,抱歉。就像妳書裡面的那個莫德。」
「嗯,好。還有呢?」
「不知道耶。我就是很喜歡妳的書,也喜歡妳的風格。能跟在妳身邊學習是我的榮幸。當然,只要有我幫得上忙的地方,我一定盡力去做。」
對方沒作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