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找到滿意的工作【艾倫狄波頓人生學校】
我發現,若想徹底粉碎、摧毀一個人,給予他最可怕的懲罰,就只要讓他去做一份毫無用處與意義的工作。這種懲罰會讓最兇惡的殺人犯,光是聽聞就膽顫心驚。
—杜斯妥也夫斯基,俄國文豪
第1章:追求成就感的時代
工作,是為了什麼?
羅布.艾徹爾在英國利物浦長大,這地方有一半的人失業,最主要的行業是買賣海洛因。艾徹爾奮發向上,用功讀書考上了大學,畢業後找到一份很好的工作,在倫敦當管理顧問。他的收入優渥、客戶也很好,家人都以他為傲。「照理說我應該很高興才對,但其實我內心很痛苦,」艾徹爾回憶道:「我記得公司交給我的案子,有些我根本沒有相關背景,卻要表現出一副專家的樣子。我知道自己應該要熟悉知識管理及資訊科技等相關領域,但這些我總是提不起興趣,一直覺得自己不適合這一行。」他費盡全力忽略自己的感受:
我告訴自己,能有一份穩定的工作就已經謝天謝地了,更何況是一份「很好」的工作。所以我更努力要求自己適應,而實在做不到的時候,我就會一心期盼著週末。我就這樣持續了十年,蠟燭兩頭燒,最後身體終於出了毛病,造成慢性壓力和焦慮。有一天,我覺得好像心臟病發作,還請執行長的祕書打電話叫救護車,結果原來是恐慌症發作。這時候我知道,自己不能再這樣下去了。
問題是,不管改走哪一條路—換跑道或是重新開始,似乎都行不通。我怎麼能拿舒適安穩的生活,去交換一個不確定的將來?這樣豈不是賭上了自己過去累積的所有成果?想要去追尋「意義」和「成就感」這種奢侈的東西,會讓我有罪惡感。祖父如果像我一樣有幸做這麼好的工作,難道會抱怨嗎?人生給我們出了一道很糟糕的單選題:金錢、意義,二選一。
莎米拉.訶涵在十六歲時立志要成為律師,促使她立下這個志向的原因,一部分來自於她對人權和國際特赦組織的關注,另一部分則是受到她最喜歡的電視影集《洛城法網》所吸引。不過還有一部分原因是,她希望從事一份讓父母滿意的工作。她父母是巴基斯坦人和東非的印度人,六○年代移民到英國,她父親從工廠工人一路努力向上,現在她雙親都是公益團體的重要幹部。「以他們的標準來看,所謂事業有成,就是成為律師、醫師或會計師,然後一步步爬上高階職位。」目前三十歲出頭的訶涵說:「我的決定,一五○%是受到他們的期望所影響。」她按照自己的規畫從法律系畢業,二十多歲的時光都用來考律師資格,後來成為一支避險基金的內聘律師。「我什麼都有了,是個多金的都會女性,也樂於讓法律成為我思考的邏輯。」但從事這工作五年之後,一切突然改變了:
那時我正在度蜜月,坐在西西里島的海灘上,突然有了頓悟。我發覺,似乎有點不對勁。我才新婚,剛要邁向人生的另一個階段,應該要感到欣喜才對。我如願成為一名律師,人生伴侶就在我的身邊,但我還是覺得少了點什麼。那塊「現在我的人生很圓滿」的招牌到底在哪兒?我坐在沙灘上思索,問題一定出在我的職涯。我職涯未來的樣子就清清楚楚擺在眼前,這讓我心頭一驚。我很清楚,自己將來的人生,未來的四十年,如果只是埋首辦公桌讓有錢的人更有錢,是一定不會快樂的。之前為了進入這個人人稱羨的行業,我費了好大一番功夫,可是現在我卻只是覺得:「我的職涯能帶給我的一定不只這樣。難道人生就這樣了?人生的收穫就只有這些?」當我體悟到自己目前為止的職涯其實沒有太大意義,我大吃一驚。
我非常擔心自己凡事只從法律面思考。法律定義了我,我真的覺得它定義了我。很多律師都是這樣—法律就是你的標籤,就等同於你。失去這樣的認同,會讓我同時失去安全感,內心一片空虛。如果你不是律師,那你是什麼?你是誰?度完蜜月回來,我發現自己因為對工作失去動力,陷入了惡性循環,但我不知道該怎麼辦。我還真的上網去搜尋:「如果你厭惡自己的職涯,該怎麼辦」。
伊恩.金恩向來走跟別人不一樣的路,中學畢業後當了一年的街頭藝人,在歐洲各地表演倒立彈吉他。九○年代初,大學時的某個暑假,他和朋友從土耳其進入伊拉克北部,結識了一群庫德族自由戰士,搭上載滿機槍和火箭筒的吉普車走遍各地,甚至還曾遭到綁架,幸好後來驚險脫逃。金恩回國後創辦了一份全國性學生刊物,不過只發行了六期就停刊,接著又擔任一個政黨的志工研究員。他從沒做過什麼職涯規畫,後來成為聯合國等國際組織的重建和平專家,幫助科索沃推行新貨幣,並與阿富汗戰場上的士兵合作。他還抽空寫了一本哲學書,並在敘利亞當了一年的單親家庭主夫,在大馬士革難民營中照顧他的小孩。
金恩在太太懷了第二胎之後,決定放下不穩定的自由工作者身分,回到倫敦找份安穩的工作養兒育女。他後來進了公家單位,擔任政府的海外人道主義政策顧問。他充滿熱忱地描述:「工作接觸到的議題都很吸引人,工作上遇到的人帶給我很多啟發,而我也能夠發揮自己對衝突局勢的第一手知識。」然而他心中隱隱覺得不自在,總覺得從事公職並不像他眼中的自己,工作和自我並不相符:
這份工作很有趣,但對我這樣的人來說還是太過制式了點,我覺得這不是真正的我。早上搭地鐵上班的時候,有時我會特別意識到自己是身著西裝、年約四十的中產階級白人男性,住在典型的倫敦郊區。我想著:「以前那個在地鐵上倒立彈吉他的傢伙,到哪兒去了?」
我看起來就跟大多數普通上班族沒什麼兩樣,但我仍然認為自己非常反骨。用自相矛盾來形容或許太過強烈,但我心裡確實在拉扯。在我人生的這個階段,我必須接受這種拉扯。我甚至是過分遵循常規,因為我的孩子還小,家裡全靠我這份薪水。我沒打算辭職,但有時仍不禁懷疑:「難道真的要一直這樣下去?」
對工作的遠大期許
追尋能帶來成就感的工作,是現代才有的觀念。有成就感的工作能帶給人深刻的目的感,反映我們的價值觀、志趣和人格。翻開塞繆爾.詹森一七五五年出版的著名英文辭典,你會發現辭典裡根本沒有「成就感」(fulfillment)這個詞。幾個世紀以來,西方社會的人民都拚了命求取溫飽,沒有餘力思考自己的職涯是否令人振奮、能不能充分發揮個人才能、能不能讓內心感到幸福。如今生活水準普遍提高,我們才有充裕的心力,期待自己的人生旅程可以有更多收穫。
我們已經進入一個講求成就感的新時代,對於工作的期望已經從金錢,提升到了人生的意義。傳統觀念中那種薪資優渥、工作穩定的體面職業,對艾徹爾、訶涵和金恩而言是不夠的。有薪水可以付貸款仍然很重要,但他們還需要其他東西來滿足人生在世的追求。抱持這種觀念的還不只是他們,我在為這本書準備寫作題材的過程中,曾經請數十位受訪者談談自己的職涯歷程。他們分別來自十幾個國家,有壓力沉重的銀行家,也有筋疲力竭的女服務員;有背負助學貸款的年輕研究生,也有想重回職場二度就業的媽媽。幾乎所有人都期望,自己的工作不只是為了餬口而已。
然而對其中大多數人來說,要找到有成就感的職涯,卻成了他們人生中最大的難題。有些人因為苦無機會或缺乏自信,只能繼續在自己覺得乏味的工作上舉步不前;有些人則歷經一連串的摸索和失敗,終於找到自己熱愛的工作。許多人還在努力追尋,不過也有不少人不知該從哪裡開始。幾乎所有人都曾在某個時刻意識到,自己的工作對自己並沒有真正的助益,觸發這種想法可能是因為心頭一陣恐慌、恍然大悟,或是逐漸發現自己就像是在跑步機上原地踏步。這些人轉換職涯的故事之所以能帶給我們啟示,是因為他們沒有選擇平平順順、幸福快樂的童話,而是走上了崎嶇艱難、千辛萬苦的歷險。
這些受訪者的經歷反映出,現代的工作環境出現兩種過去沒有的負面情緒:大家對工作普遍感到不滿,並蔓延著一股憂慮,不知該如何選擇合適的職涯。過去從來不曾有這麼多人覺得自己在工作上扮演的角色,竟如此缺乏成就感、如此令人茫然。西方大多數調查都顯示,至少有一半的工作者不滿意自己目前的工作。一項橫跨歐洲多國的研究也指出,六○%的工作者表示如果可以重來,他們會選擇別的職業。美國人的工作滿意度,跌到二十多年前有紀錄以來的新低水準—四五%。除此之外,「終身職」已經成為二十世紀的歷史遺跡,取而代之的是約聘、臨時工,還有「游牧式」的職涯轉換。平均在一項工作上頂多維持四年,這使得我們愈來愈常做出各種違背自己意願的選擇。職涯的抉擇,不再是我們在懵懂青澀的十五、二十歲時,做一次就好的決定,而已經成為我們在工作生涯之中,必須不斷面臨的兩難。
追求有成就感的職涯,逐漸成為我們自我期許的一部分,但真的有可能找到一份工作,讓我們既可以成長茁壯,又能充分感受到生命的活力嗎?這會不會只是一種烏托邦式的理想,唯有少數得天獨厚的幸運兒,才能夠如願贏得夢寐以求的理想工作;只因為他們負擔得起各種昂貴的教育,或是有雄厚財力,可以開一家嬰幼兒瑜伽咖啡廳而不怕賠錢,又或者擁有必要的人脈。
一般對這些問題的看法會分成兩種。第一種看法是「認份」,認為我們應該壓抑自己的期望,並認清工作對絕大多數人而言(包括我們自己),原本就是單調乏味的苦差事,這點是不會改變的。還要我們別再陶醉於「成就感」的美夢,要記住馬克.吐溫的名言:「工作是必要之惡,能免則免。」從被迫蓋金字塔的奴工,一直到二十一世紀服務業沒有靈魂的「麥工」(McJob,意指低薪、無聊、沒有前景的工作),工作自古以來就是一頁辛苦、乏味的歷史,而「工作」這個詞本身的意義,正好精確捕捉了這段歷史的精髓。俄文的工作是robota,源自rab(奴隸);拉丁文labor的意思是單調或辛勞;而法文的 travail 是從 tripalium 演變而來,是指一種三根棍子組成的古羅馬刑具。早期基督教的觀點詮釋得最為精采,認為工作是一種詛咒,是伊甸園對罪惡的懲罰,上帝處罰我們必須用眉毛上的汗水來換得日用的食糧。如果聖經不符合你個人的信仰,我們也可以從佛教觀點來看。佛教主張眾生皆苦,佛教思想家史蒂芬.巴契勒(Stephen Batchelor)寫道:「因為執著於人生應該不同,所以苦悶。」
認份的觀念是要我們接受:工作是免不掉的,而且只要能讓我們衣食無缺,又可以給我們充分時間追求下班後的「真正生活」,就應該接受這份工作。要抗拒那些理想派專家所蠱惑的成就感,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要自己堅定地接受現實,甚至是屈服順從,不讓自己的心飄向什麼有意義的職涯。
我個人採取另一種樂觀許多的看法,認為我們確實能夠找到理想的工作,可以提升自己的人生、拓展自己的眼界,讓自己真正像個人。雖然西方社會直到二次大戰尾聲,才逐漸普遍接受追尋有成就感職涯的觀念,不過這個觀念其實根源於歐洲文藝復興時期,個人主義的崛起。將個人的獨特性視為優點,是到了文藝復興時期才開始流行。文藝復興以藝術和科學的非凡發展著稱,擺脫了中世紀教會教條和社會順從的桎梏,也因此誕生種種高度個人化的文化創新,例如自畫像、個人日記、自傳式的寫作體例,以及名字字母縮寫的印章等,藉此證明個人有權塑造自己的身分、決定自己的命運。這種表達自我的傳統延續到了今天,比方說,我們會用自己所穿的衣服、所聽的音樂,來展現個人特色。所以我們同樣應該尋找一份工作,清楚告訴大家我們是誰,未來又想要成為什麼樣的人。
當然我也知道,有些人幾乎沒有任何機會可以實現這個目標,尤其是貧困和遭受歧視的邊緣弱勢者。如果你得靠最低薪資勉強養家活口,或是得在不景氣時到附近的就業輔導中心排隊等工作,那麼想要以職涯提升人生可能是一種奢望。
然而對大多數生活在富裕西方國家的人來說,追尋有成就感的事業可不是不切實際的烏托邦想法。過去的辛苦已經得到緩解,你不會明天一覺醒來,就被迫在英國蘭開夏的紡織廠一天工作十四小時,或是赫然發現自己身在美國密西西比的奴隸農場採棉花。我們發現過去一個世紀以來,職業選擇的範疇無比遼闊,各種有目的感的工作機會帶給我們新的希望。是的,標準提高了:我們對工作的期許,比前幾代人要高得多。但是,當有人問起那個老掉牙的問題:「你是做什麼的?」請把目光放在充滿活力的答案,讓自己感到人生是在做真正有價值的事情,而不是將歲月虛耗在會讓自己後悔的職涯中,使人生徒留苦澀滋味。
認份?千萬別再這麼想。如果你正在尋找的,是符合個人志向的遠大職涯,而不只是為了餬口的「工作」,那這本書正適合你。本書是一道指引,幫助你把工作和生活帶往新的方向,使你的事業和真正的自己更緊密結合。
我會將兩個重要的問題交織在一起探索。第一個問題是:有成就感的職涯,核心要素是什麼?我們必須了解,自己真正在追尋的到底是什麼。結果發現,有三個基本要素:意義、影響力和自由。這幾項都不容易達到,而且要追求這些,必然會讓人更加天人交戰。舉例來說,是該選擇薪水高、社會地位也高的職業,還是符合自己理念、有機會做出改變的工作?是該在一個專門領域裡達到高度成就,還是該橫跨多個領域獲得「廣度」的成就?我們又該如何在事業發展、養兒育女,以及享有更多休閒生活之間,取得平衡?
第二個問題貫穿了整本書:我們該怎麼轉換職涯跑道,並在發展的道路上做出最好的決定?雖然我無法提供適用於所有人的策略藍圖,不過倒是可以提出三個該採取的步驟。首先要了解,我們之所以邁不開步伐離開原本的工作,走向新的職涯,是基於哪些困擾和憂慮。接下來則要抗拒迷思,別誤以為前方有個最完美的工作等著我們去發掘,而是應該找出「多重自我」—也就是要尋找各種可能適合自己各個性格面向的職業。最後,我們必須扭轉過去轉換職涯的一貫做法,不要再「三思而後行」,改成「先行而後思」—先採取行動,再檢討得失。嘗試各種工作,實際測試不同的自我。有沒有想過,給自己來一趟「職涯壯遊」(radical sabbatical)?
為了回答上述三個問題,我們會從三位知名人物的人生中尋找啟發,分別是達文西、居里夫人,以及美體小鋪創辦人安妮塔.羅迪克。另外我們也將從哲學家、心理學家、社會學家和歷史學家的著作中,找尋有用的見解。我們還要透過實務(但可充分發揮想像力)的練習,例如撰寫個人求職廣告,來幫助我們釐清自己的想法,並聚焦職業選項。我們還要向平凡人的不平凡故事學習,包括一位比利時女性,她送給自己的三十歲生日禮物是在一年內嘗試三十種不同的工作。還有一位澳洲的冰箱維修技師轉行成為「送行者」,藉此獲得了成就感。此外,我也會談談自己的職涯經驗和嘗試,比如從記者到園丁、從老師到社工,還有從電話行銷、網球教練,到一對雙胞胎的保姆。
我們即將展開探索之路,了解自己該選擇哪一條職涯的道路為什麼如此難以判斷。不過在啟程前,請花幾分鐘思考以下問題,如果能與朋友討論更好:
.你現在的工作,對你自己,對你的心理、性格、人際關係,是好還是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