輯1 10P.M.──情似長路
我們總以為很了解自己和對方的需求,等到失去對方的那一刻,才發現根本辨別不清感情中每一絲微小的情緒和感覺。到頭來我們高估了自己、誤會了對方,才會釀成一部叫「不愛」的悲劇。
所以趁單身的時候、趁自己的心房還沒被誰占據的時候,不如先用理智來分析和認識「愛」的真面目。
1.如果你說,你不知道愛是什麼
每當我們提及感情方面的問題,在最失落的時候免不了會問自己:愛,到底是什麼?
同一個問題,在單身的時候、在感情變得平淡的時候、在分開之後,都問過自己無數遍了吧?但越是努力想要分析每一絲證據,或者探究供詞裡的每一個字時,答案似乎都會在我們差不多搞清楚真相的時候,又變了一個模樣。就算這一刻可以很篤定地描繪愛,下一秒隨時會反過來被自己的內心質疑。我們就像被困在流沙中的人,越是掙扎,越是無法自救。
還是妄想一生無憂的我們,只想得到一套可以替我們區分對錯的清單—對的、能接受的、能理解的,才願意經歷;那些錯的、辛苦的、吃虧的,就想避之趨吉?我們太多人都曾經被愛情虧待過,於是總用「了解愛的名義」的口號生活,其實只是想避免受傷的可能,而不是為了讓自己學會好好地愛護自己和心上人。
我們心中早就對愛情的樣貌有著一定的期許,甚至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麼樣的愛情。我們不停追查的答案,或許不過是為了從別人口中尋找到自己想要的認同,來確認自己追求的愛、做過的每一個抉擇,在愛情和世人的眼中都是合理的。
愛是最單純,甚至是人與人之間最關鍵的元素,但我們也明瞭它不能完全定義一段關係之間的所有情分,所以才會下意識地想要拿著清單逐一審查,非要從中得出一個「愛」或「不愛」的統一總結來。
原來我們都害怕,那個被自己堅定地擁入懷裡的輪廓,不是愛情。
世界上有兩種人,一種人會問「什麼是愛」,另一種人會問「愛是什麼」。你呢?你又是他們其中的哪一種?
那些問什麼是愛的人,通常正在苦痛中掙扎,所以他只好靠別人去告訴他什麼是愛,藉由不同的角度,尋找自己依然被對方深愛著的蛛絲馬跡。明知愛情已經沒救了,仍依依不捨,始終不願放手。
我多希望,你不是一個會問什麼是愛的人。因為消耗自己,在對方面前做一個深情的榜樣,一直都是行不通的。愛的本質對這些人來說,似乎就是一種為愛而愛的「目的」。我們不願意承認自己從來沒好好愛過眼前的戀人,真正誘惑人的只是「愛」這種讓人愛恨交加的概念。
至於那些會問愛是什麼的人,他們也不是刀槍不入的。他們會流淚,偶爾會覺得疲憊,也會有自覺不夠堅定的時候,但就算真愛只有一個,表達愛的方式卻有成千上萬種;即使他們多麼希望陪伴也是一種愛,同時卻也清楚明白愛不一定只是陪伴。
這個排列方式太重要了,不然我們被自己的答案局限著,受罪的卻是愛情。這些人眼裡,愛情更像是一種「動機」,是彼此餘生的起點,一路上我們會遇見很多不同的風景、天氣,但至少這個旅途的出發點是眼前的愛人。
長路漫漫,我總會找到愛你的方式和你愛我的自信。
我們窮其一生找尋這個讓人匪夷所思的答案。但是找到之後呢?這個答案會怎麼影響我們接下來的抉擇?
我們內心真正想要又尚未擁有的東西,通常都不會因為遇見了誰而因此被遺忘。哪怕在轉角遇見最美好的愛情,我們有時候總會想起自己原先來的路。在還沒遇上愛情之前,目的地似乎從未到達過。
有時候我們必須承認,愛情帶來的美好與辛酸都成為了一種障眼法,它在不知不覺中取代了夢想的輪廓。所以當愛情變得觸手可及時,人類的惰性總讓我們以為它會比那遙不可及的遠方更具吸引力。
當愛情再也滿足不了我們的嚮往,這份感情就會慢慢失去魅力,最後雖然說是忍痛放棄,卻也沒有讓人回頭的欲望。有人圖對方的陪伴、有人圖對方的錢、有人圖對方的忠誠⋯⋯每個人想要的東西都不一樣,那些追求無論再荒誕,都輪不到旁人隨意去品頭論足。
我們對生命的渴求可以從愛情中提取,卻又不是非要透過愛情才能擁有。所以如果最後被迫各分東西,拆散我們的不是殘酷的現實,而是對現狀的不滿。
所以這個答案你別再糾結了,解開了這個謎底之後,更像是解鎖了我們內心深處被深情掩蓋的殘酷和無情。別為了好奇為什麼火很溫暖就去吹熄那根蠟燭,不然最後不但得不到真相,反而只會了解黑暗中那些無盡的冷清。
放馬去愛吧,唯有一邊感受,一邊解讀,才知道什麼愛。
晚上10:02,
為愛而愛的人,
終究要在終點站的月臺上跟愛情道別。
換你告訴我吧,
以前你覺得什麼是愛?
現在的你又認為愛是什麼?
2.我是誰,他是誰,你是誰
有一個簡單的問題我糾結了很多年:天空到底是什麼顏色?
小時候路過雜貨店的時候,天真爛漫的小孩一邊舔著快融化的冰淇淋,一邊指手畫腳地解釋著他看到的天空是藍色的。過了幾年之後,我又被班上學霸的課外書說服了:原來從外太空看到的天空就只有無盡的黑色。最後當我愛上一個詩人時,不食人間煙火的他嘆著氣,感慨萬千地說滿天盡是落日竹間紅。
當我看著每個人嘗試描述在他們心中,天空是什麼樣子時,我忽然就釋懷了。天空是什麼顏色,取決於他們是誰。每個人所感受的事物都有不同的角度,或許世界上根本就沒有同一片天空。
然而當有人跟你分享他們心中的畫面時,兩個人的靈魂就會因此連接起來,而世界上大概沒有比這更振奮人心的事情了。愛情就像天空一樣,沒有固定的模樣,每張不同的輪廓都有機會跟你訴說不一樣的愛情。如果我們三生有幸,能從對方眼中看到同一幅風景,可能已經擁有了當下的愛情。
這或許就能解釋為什麼人們很少可以真正看到對方心中的愛情,因為我們總會假設我站在他們的角度會看到什麼,而不是對方在那個場景裡為什麼會看到這些畫面。我們把同情心當成了同理心,才會在很多時候親手把自己的愛情搞砸。
了解愛情,還不如了解對方。
因為你還是你,這一切的感知始終都是跟著自己的思維邏輯而產生。愛情讓我們為之著迷,薰陶著理智和思緒,於是我們開始忘記你和我終究是兩個不同的個體。就算我的心事之後又看透了我的軟弱,但它卻始終無法替我讀懂你。看透一個人已經很難了,更何況我們還要懂得用對方的角度去感受他們眼中的世界。相愛從來不易,畢竟「感同身受」這四個字根本不足以完全形容同理心,因為那是我為了想要跟你靈魂相通,繼而決定將自己內心深處和你相似的脆弱掏出來,一步一步帶到你面前,希望可以在你那個不太溫暖的黑暗世界中一起分享。
當我看著那些太早為愛苦惱的人時,有時候我真的不知道該說是野心太大,還是太有自信,居然敢在愛情面前想要一步登天,迫不及待地計畫著怎麼跟對方談情說愛,甚至長相廝守。散落一地的感情成為心頭上的一抹無力感,或許我們口中那些讓人遺憾又回不去的青春,就是這樣被我們白費的。
人們似乎一直被各式各樣的感情問題詛咒了自己的幸福,把心思和時間都花在推斷對方的行為模式之上,以為難題拆解到最後就可以擺脫這段厄運,殊不知自己正在漸漸偏離「愛」的航道。
換個角度來說,其實你不是不懂愛,你只是不懂「人」。愛,若是動詞,那它就是一連串的動作,如此一來它就一定會遵循某種特定的行為模式。反之,若我們把愛當成名詞,它就會變成一件實在的東西,那麼在「我」「愛」「你」之間,必然存在一個第三者。
所以若要懂得愛,首先要明白對方、自己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人。
了解一個人很重要,這句話指的是你心中的愛人,也是你站在鏡子中的倒影。某個程度上來說,要是有足夠的信心回答這個問題,那你心裡大部分的疑問基本上都可以馬上得到解答。古語有云:「知己知彼,百戰不殆。」不管那個人跟你到底有沒有關係,首先要明白每個人都有自己獨特的做事方式,而行事風格這回事大多數都是有跡可循的。對自己要求高一些,不僅要對自己的內心活動瞭如指掌,還要學會比其他人更了解他們。如果像我一樣軟弱無能的人都可以做到的話,請相信你也一定可以學會。
每一個動作都會下意識地反映一個人的思維。所以只要你懂得解讀一個人的行為習慣,這個人你就已經看透了一半。同樣的練習,你可以晚上在餐廳吃飯的時候,試著觀察一下隔壁桌的情侶:誰會主動點餐、點的是誰愛吃的菜、他們跟對方談話的態度和話題、跟服務生說話態度上的區別、誰看過最多次手機⋯⋯只需要一頓飯的時間,你會看到很多有趣的現象。
所以當你站在鏡子前舉著右手,倒影中的你依然是無比熟悉的你,但他舉著的卻是左手。你不只要學會觀察別人,更要學會在非常時期觀察自己的心態,尤其在一些最容易忽略理智的時候,比如談戀愛時,讓你欣喜若狂的是因為自己的愛意終於得到了迴響,還是因為單身已久的你終於也可以一嘗愛情的滋味?那麼失戀時,你嚎哭的樣子狼狽不堪,讓你淚流滿面的到底是失去?是害怕?還是不甘?
你會猶豫,不是因為害怕。所有落寞的元兇都不是「不愛」,而是「不夠了解」。這個不爭事實,其實某一部分的你從頭到尾都知曉。
晚上10:19,
因為太渴望去靠近對方,
我們才以為愛一個人會比了解他們更方便。
換你告訴我吧,
你愛著的他到底是什麼樣子的一個人?
他的優點、缺點、背景、習慣、喜好、夢想,你又清楚多少?
說完他了,你呢?有沒有比昨天更了解自己?
輯3 2A.M.──情似烈焰
當他拉著你的手說了一句喜歡,你也紅著臉、點著頭說了一聲好巧。
所有埋藏在心底的想念和愛意終於可以光明正大地被對方接收,我們也終於可以用名正言順的身分把對方的溫度擁進懷裡。得到愛情的我們就有如得到了全世界,他的名字成為了你努力奮鬥的動力。
1.對你若有愛意,我想多攢一會
我記得那天是一個陽光明媚的週末,太陽一升起我就迫不及待地出門,先去加油站把車子的油箱加滿,然後做好了要在高速公路上把油門踩到超速的準備,只為了去遠方見你一面。結果過了沒幾個路口就開始塞車,因為修路的緣故,必須繞一條沒走過的路線,迷路的時候不知道心裡到底是更著急還是更委屈,在抬頭的時候才發現連夏天最美的黃昏都已經錯過了。
當我不知道這是愛的時候反而還好,我只會覺得可能是早上出門的時候忘記看農民曆或是星座運勢,才會有諸事不順的感覺。可是當我知道心裡面滿滿都是你的時候,我的眼神在後照鏡裡只剩下氣餒。
我看著你家門外那條空蕩蕩的走道,懷疑你是不是真的會出現,還是你會因為等太久而決定再也不見我了。
我心想這一定是哪裡出了錯,然後開始焦急地回想今天發生過的每一個細節。如果我沒有等到今天早上才去加油,如果我沒有走那條碰巧需要維修的路,如果不是迷路的時候剛好手機沒訊號⋯⋯想到這裡便不禁懷疑,在喜歡你的路上遇上重重難關,是命運給我最直接的警訊,還是愛神特別為我安排的考驗?
年輕的時候,什麼事情都希望趕快完成。早上遇見你的時候忽然有一種心動的感覺,晚上就已經恨不得想盡辦法把你私有化。荷爾蒙跟腎上腺素都在直線飆升,然後「喜歡」變得很匆忙,我們似乎一刻都坐不住、等不了。我說我喜歡你,卻連你打遊戲的時候喜歡用什麼英雄、走哪條路、跟哪些朋友組隊都不知道;你說你喜歡我,卻不知道我喝奶茶的時候喜歡半冰半糖,壓力大的時候還會下意識地咬吸管。
所以不夠了解就不要太快說喜歡,不然我們空有一顆喜歡對方的心,卻無法做一個真正稱職的愛人。
我們沒有辦法透過單方面的喜歡拼湊出兩個人的相處,誇張點說,真正的相愛或許是我們對愛人的了解甚至比了解自己還要來得深。
如果我在陽光明媚的夏天裡對你一見鍾情,我一定會在我們嘗試過在雨季中等到雨停、看到彩虹之後,才開口說喜歡你,因為我怎麼愛你都抹不掉一個事實:愛人在最早的時候,都只是互不相識的陌生人。
哪怕我們的溝通從客套的交流變成真摯的交心,還是用光速的速度變得比其他人熟絡,當我們回到各自的世界裡,我跟你也始終算不上「我們」。
其實我們不怕遠方比想像中遙遠,但因為青春有限、分秒必爭,所以連一步的冤枉路都不願走。大部分人的思維都是愛一個人就要盡早把對方私有化,彷彿他們每在人海中多待一秒鐘,就多一分跟別人遠走高飛的機會。
假設我們把愛情變成一道科學題目去對待的話,基於速度與準確度並不共存(Speed-Accuracy Tradeoff),我們很快對一個人產生好感不一定等於喜歡,若想要擁有這種稀有的情感,就一定要透過時間反覆確認。
「喜歡」這種感覺其實沒有從一而終的義務,所以我寧願用自己的方式悄悄喜歡你久一點,幾個禮拜也好,幾個月也好,等我們沉浸在時間裡再醞釀多一會。到時候再看看我會不會比一開始更喜歡你,還是這些喜歡已經被轉化成了純粹的欣賞,又或者我會覺得我們始終不匹配,而漸漸不再對你抱有任何逾越界線的幻想。
俗語說來得快,去得快,如果我對你只是如此潦草並膚淺地喜歡,那我最後得不到你又能怪誰?
如果提早磨合,那麼在相愛之時我們只需要忙著熱戀就好了。年輕時的愛情追求神祕感,才會令人覺得越得不到就越想要。只是眼下的我和你不想再把力氣花在互相猜測上了,在對方面前,我們都不必藏起那些正在醞釀的好感,但如果哪一天我真的開口說喜歡你,那便是我對你的承諾與決心。
有時候為了達到目的地,繞路是我們唯一的選項。再等我一下吧,等我確認了自己的心意,我會把所有的愛⋯⋯不,連我的偏愛全都過戶到你的名下。
凌晨2:03,
我不想到時候才發現是自己搞錯了,
看著你失望的樣子我卻無能為力。
換你告訴我吧,
如果喜歡是衝動的話,難道愛不應該是忍耐嗎?
一個願意放慢腳步去等你準備好的人,不是更值得我們交託真心嗎?
2.好喜歡你說「喜歡我」時的樣子
這是一個不需要動真情也能說情話的年代,隨口說出來的愛意似乎顯得太輕浮,但是認真編排過的對白也會讓氣氛變得太沉重。我們不再寫情書給心上人,終於在深夜寫好的情歌也只敢在街上彈給路人聽。
越在意對方,就越害怕他們不懂得如何回應我們的喜歡,這種忐忑不安的感覺會跟著我們很久,甚至不會因為有幸成為彼此的伴侶,而根治愛情會消失的本質。到底是太難說出口的話憋在心裡太久才會變成祕密,還是不甘示弱的我們害怕這種喜歡一旦落入對方手裡,就會成為他們往後操控我們的把柄?
我喜歡你,在我唱情歌的時候唱過好多遍。印象最深刻的是陳小春那句「我喜歡你,是我獨家的記憶」,或許作詞人也很清楚明白,比起在愛人面前紅著臉開口說喜歡,我們更習慣把自己的愛意藏在記憶深處,等到四下無人的時候才小心翼翼地打開潘朵拉的盒子,仔細回味過去跟你有關的一切。
我曾經用開玩笑的語氣向你表白過很多次,在畢業紀念冊上寫過、在KTV拿著麥克風唱過、在聊天對話框裡輸入完之後又刪掉。看來我們在第一次跟對方表露心意的時候,已經把太多勇氣揮霍掉了。哪怕我已經得到可以守護在你身邊的名分,而你也得到了獨占我的權利,我還是很想要讓你知道我有多喜歡你。
我怕你昨天晚上熬夜太累,今天起床就會忘記我有多喜歡你;我怕你在外面被別人隨口一說的笑話逗樂了,就會忘了在家裡等你回來的我比他們都喜歡你;我怕我們哪天在言語之間出現了摩擦,傷心的你就會忘了難過的我其實還是好喜歡你。
心意總是變幻莫測又讓人摸不透,沒有人敢說它會一直如初,今天不知明天事,或許我們一覺醒來窗外就已經是新的世界,或許一個翻身才發現枕邊人又換了一個。所以如果每天起來都是新的一天,那麼每天都跟你說一次喜歡你,只不過是為了告訴你:嘿,今天的我又找到喜歡你的理由了。
這種在三秒之內就能準備好的小浪漫,我每天都想送你好多遍。
喜歡跟愛是兩件不一樣的事情,我不想等到七老八十的時候,只能無奈地愛著你卻打從心底不再喜歡你。因為在社會裡打滾這麼久的我們,終於接受了現實殘酷的那一面,我們越靠近對方,就越會注意到那些改不掉的壞習慣,我會開始挑剔各種你覺得不重要的細節,你的脾氣也會在我面前肆無忌憚地爆發。
如果兩個人在一起僅僅只是「沒有不快樂」,只是為了不食言才勉強背負著這份責任,這種說不上溫暖的善意反而比「不愛」更傷人心。不要用愛情昇華到親情這種爛藉口來敷衍彼此,沒有喜歡就沒有了激情,失去溫度的感情最終只會導致我們渴望外面的花花世界,在另一副陌生卻神祕的身軀上尋找內心久違的火花。
要做一個及格的愛人,首先要學會不要因為面子而刻意把愛壓抑在心裡。因為累積在心上的愛會讓你感到疲憊,對方也會以為我們最初的心意早已被時間漸漸耗盡。
到底是我們不擅長表達自己,還是覺得反正對方早就知道了,所以才會如此吝嗇說出「喜歡」這兩個字,毅然決定把這落落大方的心意變成不可告人的祕密?把喜歡埋在心底只能算得上體面,卻說不上是深情,既然我們可以用對方的體溫相互取暖,又何必執意在寒冬裡各自鑽木取火?
所以說,如果這個流行三分鐘熱度的世界裡真的有一輩子的熱戀期,而我跟你的愛情也沒有從「可愛」慢慢變得只剩下「可悲」,那一定是我們兩個人刻意付出和精心經營出來的回報。
我記得上次跟愛人說「喜歡你」是兩人剛吃飯,他替我把胡蘿蔔都挑到自己碗裡的時候。「喜歡你」這種肉麻的台詞,我只會在感受到自己內心的喜歡要溢出來的時候才會開口說,但這句話我一天可以說上數十次。
因為真的好喜歡、好喜歡,只要你在身邊就藏不住的那種。
凌晨2:14,
我生怕你不知,
愛你這回事我比任何人都還勇敢。
換你告訴我吧,
你有多久沒跟愛人互相說喜歡了?
萬一兩個人的相處裡失去了激情,那是愛情的錯還是我們的錯?
輯5 6AM──情似輪迴
你的感情進入一個惡性循環,執著地認為在原地等待就是最有誠意的付出,但他越堅持不回頭,你越懷疑自己是否付出得還不夠。
明明你們曾經並肩欣賞過這裡的風景,難道過去的感動到頭來在對方心裡是分文不值,所以他才會毫不猶豫地投入別人的懷抱裡?
你眼睜睜看著那些回憶慢慢過期,一邊想他的同時,卻也知道自己這次必須要放下他。
1.在愛情的舞臺上,總有一個傻子
「我唯有扮演個紳士,才能和你說說話。」
薛之謙的〈紳士〉曾經風靡一時,用淡然又不失溫柔的態度訴說著所有人心中悲傷而情深的喜歡。或許大家的故事裡都有著不同的情節,但至少那種為了讓喜歡的人留在自己觸手可及的範圍,所以決定隱藏自己真實的感覺,我們都感同身受過。
很多人都會覺得「妥協」是愛情裡最委屈的事情,在任何時刻,一旦要為對方放棄自己任何一點堅持和稜角,都會被輕易解讀為對方的不夠愛。情人對「妥協」的刻板印象就是對方若不能接受最真實的自己,那種戀愛親手砸碎也不算可惜。
但是從某種層面來說,所謂的妥協和退讓,又何嘗不是踏出自己舒適圈的第一步呢?我不敢在這個薄情的世界裡做一個樂觀的人,既然如此,如果你非要說我天真,我也不會反駁。但我每次做出選擇時,不會僅是為了取悅你,還會為了突破自己的極限而學習如何迅速成長。若有一天我真的為了你上刀山、下油鍋,我不會怪你把我置身在危險之中,只會想盡辦法活著回來。
所以妥協看似是退步,其實更應該是進步。
這是我對自己的期望,雖然誰也不曾開過口,但這也是大家對紳士的期望。如果我這個新手紳士做了任何逾越界線的事情,請你就把它當作一個無傷大雅的玩笑,一笑置之就好。
畢竟我沒有一副讓你能一見鍾情的模樣、沒有能讓你再見傾心的才華,也沒有能讓你三見相許的本領。如果你對眼前的我無法動心,那我不介意從一個善解人意的紳士開始慢慢做起。連我在很多時候都可能不喜歡我自己,如果你也不喜歡我,也不必對我心存愧疚,我真的能理解你那些不敢明言的言不由衷。
生活到處都是選擇題。
在「真實的我」跟「喜歡的你」之間,我選擇了難得一遇的你。而在「平凡的我」跟「後來的我」之間,我選擇了那個你可能會更喜歡的我。
「該配合你演出的我演視而不見。」
後來比起〈紳士〉,似乎大家對〈演員〉好像更有共鳴。我不知道是悲情歌更深得人心,還是我們在喜歡的人面前展露不出禮貌的微笑,我知道你心裡住著一個人,他的身分我或許知道,也或許不知道,但是我很清楚那個身影絕不是我。既然我沒有辦法用即興的表演給你真誠的祝福,但我可以用設計好的情節給你最後的成全。
如果我對你的愛是一剎那的花火,在經過多番努力之後,依然沒有辦法掛在牆上,變成一幅可以每天欣賞的油畫,那就說明它注定只能活在我的記憶裡。我不介意你不愛我,但我介意自己在這個時候還要像個孩童一樣耍賴,明知你會心軟,還要找個藉口讓我們可以晚一點才道別。
時間哪有別人說的那麼偉大,它終究無法打動一段結不了果的戀愛。恰恰是因為我愛你,才知道永遠等不到「得到你」這個結果,也等不到你主動推開我。所以深情的戲碼要適可而止,不然別人入不了戲的同時,我們已經抽不了身。不論是不愛了還是沒愛過,就算一拖再拖,終究都要散場的。
某知名導演總說:「演不了紳士就做一個壞人,連壞人都做不好的,不配自稱演員,這個時候你若不離場,所有的表演在觀眾眼中都只是獻醜。」這位導演的苛刻人盡皆知,聽說它的名字叫愛情。
可是一個滿分的演員,其實連一個五十分的愛人都不如。
我們之間的關係早已失衡,在我鼓起勇氣離開你之前,我還是習慣性地拿「愛」當成我放不下你的藉口。明知你不為所動,我還是會抱著玉石俱焚的念頭,天真地以為有些愛值得我們消耗自己的幸福。
人們常說一開始有多愛,在分開之後就有多恨。但當我真的帶著心痛離開你之後,我才明白其實很多時候,氾濫的悲傷都不是來自於「愛」,而是愛而不得的「不得」。如果我只是因為無法擁有你而不離開你,如果演員都只是為了不散場而硬擠著笑臉,這一切到底又有什麼意義?
所以「勉強留下」與「忍痛離開」,這次我沒有逞強地再選擇前者。「真情流露的演員」與「喊卡的導演」之間,我選擇了後者,起碼還能得到一個可以自救的機會。
「不配偉大也不配笑話,最後一下請妙筆生花,紀念那個傻瓜。」
最後薛之謙用了兩年時間,寫了這首沒有多少人真正聽懂的〈配合〉。曲高和寡,或許這首歌本身就不是寫出來讓別人去理解我們的。但這次,我們不再是戴著面具去取悅別人的〈紳士〉,也不再是隨便謝幕的〈演員〉。
〈配合〉不是一首情歌,它本來是述說社會中一種黑與白之間互相抗衡現象。這首歌我忍不住讓它單曲循環了太多天,它的悲壯像是一張不願被墨水汙染的白紙,雖然我們無法阻止它的擴散,但臉上依然沒有半點怯懦,因為唯有正視身上每道傷口,才能把黑色的墨水、紅色的血液,甚至無色的眼淚,在生命的帆布上,一筆一畫地慢慢勾勒成花。
所謂的配合,實際上是為了堅持與抗衡。
在外人面前,旁人負責苦口婆心地說教,而我負責配合地聆聽。在我身邊其實不乏勸我放下你的人,他們都會說世界這麼大,像我這麼好的人總有人懂得珍惜,何必為了一棵歪脖樹而自毀前程?我笑了笑,面對來自四面八方的批評與論述,只是很配合地說了一聲「好」,但是紮穩的腳步卻沒有挪動過半分。
「你想要什麼樣的愛情,我都會做好迎合你的準備」,這樣的配合算不算是一種以退為進?在愛情面前,你負責傷害、我負責受傷,然後其中一方再負責怪罪、另一方繼而負責承受。如果跟你在一起無法避免爭吵,那就張牙舞爪地吵吧!如果你始終無法理解我,我也不會覺得你無理取鬧,或者反過來責怪你始終不夠明白我。人生本就是一道多項選擇題,可是每當我在眾多的可能性中看到你的臉龐,其他選項包括自由、快樂、夢想,我統統願意為你放棄。
一切,都只為了配合你。
配合,是小時候媽媽講童話故事給你聽的時候,你忍住沒有反過來跟她說現實世界其實是多麼殘酷的事;配合,是情人在跟你講山盟海誓的時候,你學會相信別人真心的同時,有足夠的理智不再輕易相信,承諾真的會實現;配合,是別人跟你說回頭是岸的時候,你願意三思而後行,只是經過反覆思索的結果是一直以來給自己留了太多的後路,既然已經錯了,那就錯到底吧!
在這個命運的十字路口裡,與其選擇「別人強加在我們身上的宿命」,不如頭也不回地走上那條「自己選中的不歸路」,不管這一路上是風和日麗還是雷雨交加,我們都心甘情願地選擇認命。
凌晨6:02,
紳士和演員與傻子,統統都是我們。
換你告訴我吧,
你得不到想要的,是命運刻意刁難你,還是你付出的代價根本不夠高?
三種身分裡,哪一種才是愛情的最高境界?
2.既然未開始,不如提早結束
朋友都說結束不可怕,有勇氣跟一個錯的人在情根深埋之前一刀兩斷,是上帝賜予我們重新做人的機會。
年輕時,語文老師手裡拿著厚厚的教科書,她語重心長地跟我們說做人一定要「有始有終」,凡事都要學會堅持,面對困難應該迎難而上,不該半途而廢。所以在多年前,每當提及愛情時,在心動面前我們即使有勇無謀,至少也算得上是奮勇當前。對於當時的稚嫩來說,確實是一件值得嘉許的事情了。
所以年少氣盛的海鳥會不顧一切地跟魚兒相愛,滿身是刺的刺蝟也會對隨風飄泊的氣球一見鍾情。
沒想到長大之後,這個成語被愛情裡一次又一次的心碎重新定義,我終究對有始有終的本質產生了懷疑,或許它真正的意思是所有事物一旦有了開始,結束也就變得無可避免。與其說是「有始有終」,不如說是「有始必有終」。
錯誤的開始,只要及早發現,至少可以在倒數中結束。這麼一來,那些錯誤的愛情可能在某程度來說,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吧?不論是錯的開始、不好的開始,還是不應該的開始,雖然結局讓太多人最後心痛如絞,但起碼他們都曾經跟心上人有過一個「開始」,那麼「結束」就算讓人有多不甘心,也始終是一件預料之內的事情吧?
後來海鳥決定不再靠近魚兒,連曾經滿心歡喜的刺蝟也放棄了跟氣球表白的計畫。
在情愛的世界裡,總有幾個壞情人習慣用「理性」做為煙幕,來掩飾自己的不夠喜歡。心裡沒有對方,最深處的感性也無法被觸動,自然拿不出什麼來跟你將心比心。
如果愛情的國度裡真的存在一種深思熟慮的理性,我反而更願意相信那是一種自我克制,恰恰是因為明白一時衝動所帶來的後果是無法承受的,明知自己太感性,所以理性才必須更清醒。正因如此,就算在一個恍神的時間中,我已經站在起跑點上,在感性闖禍之前,我還是選擇了悄悄地走回觀眾席上。如果這段愛情被老天爺定義為一場必須分出勝負的競賽,與其和你做一個計較輸贏的對手,不如做你的隊友,談不上用餘生守候你,但至少在當下仍可以為你賣力地打氣加油。
我一直認為唯有強大的理性與冷靜,才可以戰勝自己內心近乎氾濫的感性。畢竟感性不外乎衝動,當腎上腺素突然急升,即使喜歡你不等於了解你,我也不會太早勸自己放棄想一起天荒地老的想法。
可能人在經歷了風浪之後都寧願退而求其次,如果放棄愛情可以避免心碎,那麼我會學著體面地慢慢放下你。因為就算對你有再多的誠意,我都不能保證這會是一場百分百幸福的愛情,既然快樂已經這麼稀有了,我怎麼敢給你徒增更多煩惱與傷害?幸福的概率太低,不划算也賭不起,既然如此,這種昂貴的代價我寧願在這份愛開始之前,就提早替你省掉,以前累積下來的好感就當賠了,輸少當贏,至少虧損也不算太慘重。
不管是海鳥跟魚,還是刺蝟與氣球,有些愛情不是不被祝福,而是我們其中一個天生注定會遍體鱗傷,然後另外一個後悔莫及。
我們都不是小孩子,人與人之間的身分越多,當中的利害關係變得更為複雜的同時,也變得越重要。
童話故事都只是現實生活的序章,幸福就像天邊的星星一樣,無法為你隨手可得,但是我們的基因中卻被輸入了互相傷害的本能,我不能保證相愛之後兩人還能完好無缺地有說有笑。如果有始有終的意義在於不該半途而廢,那麼不開始,就沒有半途,這段關係也不用因此作廢。
後來海鳥依然會獨自在魚兒的上空盤旋,半夜思念成癮的刺蝟也會把自己蜷縮成一團,畢竟不開始不等於不愛,只是那些始終沒有開始過的愛情,其實連結束都無從下手。
如果你抬頭思念著那個不能愛的人,你會發現海鳥盤旋在高空中的軌跡,是一個圓形;如果你忍不住低頭痛哭,你也會看見刺蝟擁抱著自己的形狀,也是一個圓形。連他們自己也沒有發現,這種無形的句號其實無處不在,它不斷提醒我們,「結束」這回事,我們早晚要學會。
凌晨6:18,
原來「不開始」才是對一個人
最好的祝福。
換你告訴我吧,
相愛相殺與相安無事之間,哪一個更接近愛情一些?